张家川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张家川县市场建设中心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协调本县市场的规划,论证,筹资和建设,包括招商引资和对各类市场的新,扩,改建和维修。
2、负责市场内部的行业布局,出租出售和安排营业摊位,为经营者提供商品信息,物品寄存等服务。
3、收取设施租赁费,摊位费,信息费,仓储运输费及提供劳务性服务费,确保市场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4、建立健全内部日常管理组织和制度,承担对市场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5、建立防火,卫生,治安等措施和制度,确保市场安全稳定,环境优美,秩序井然。
6、配合市场主管机关的监督管理,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张家川县市场建设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科级建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隶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局,经费独立核算,下设办公室、财务室,编制7人,在编7人。
二、张家川县市场建设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度,收入总计为268.64098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80.9564万元,为财政拨款资金。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20.3987万元,增长33.68%,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资和非税返还。
2.其他收入186.573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费医疗拨款、资产出租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存款利息等。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186.573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其他城乡社区事务增加(农贸市场建设)。
3.上年结转和结余1.116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张家川县市场建设中心支出为268.646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82.0725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11.3911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职工工资增资和发放临时工工资。
项目支出186.5736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186.573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其他城乡社区事务增加(农贸市场建设)。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张家川县市场建设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2.07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3987万元,增长33.6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07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3987万元,增长33.68%;原因:职工工资增资和非税返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张家川县市场建设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0.95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3987万元,增长33.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职工工资增资和非税返还。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956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和临时工工资,完成年初预算152.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职工工资增资和发放临时工工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张家川县市场建设中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072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58.76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23.30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9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未开展相关预算绩效评价。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张家川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张家川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