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地震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全县防震减灾工作;负责拟订有关防震减灾工作规划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国家、省市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负责全县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制定全县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地震监测台网(站)和群测群防工作;负责提出地震预报意见。
(三)负责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按职责权限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监督管理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工作;承担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责任;指导农村地震安居工程建设。
(四)拟订全县地震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六)承担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具体工作,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七)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的研究与开发,指导地震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演练,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
(八)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和管理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工作。
(九)指导乡镇防震减灾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地震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地震局设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重要决定事项和领导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人事、秘书、会议、文电、信息、信访、保密、保卫、财务、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车辆管理等工作。
(二)震害防御和宣传教育股。
承担监督管理各类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工作;承办全县地震应急和本辖区内地震灾害预测工作,承办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承办乡镇地震业务培训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承办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监督管理。
人员编制:县地震局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总编制数为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本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0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82.69万元,比2018年93.86万元减少11.17万元,下降11.9%,其中:财政一般公共预算8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69万元,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合计82.6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1.17万元,下降11.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9月起,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不再由单位发放。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69万元,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合计82.6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1.17万元,下降11.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从2018年9月起,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不再由单位发放。
(一)基本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99万元,公用经费 4.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1.17万元,下降11.9 %,下降的主要原因退休1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0万元。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 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2.6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19年本部门非税收入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2018年预算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0万元,与2018年预算无增减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无增减。
(四)培训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无增减。
(五)会议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无增减。
(六)机关运行费4.7万元,与2018年预算4.87万元相比减少0.17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6.8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共有固定资产12.4780 万元。其中通用设备6.8560万元,家具用具5.6220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防震减灾工作经费3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张家川县地震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张家川县地震局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