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文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团结带领全县文艺工作者,贯彻落实党的文艺方针,组织、引导文艺工作者学习党的文艺理论,使全县文艺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2、对团体会员进行组织、协调、联络、指导、服务,向有关方面反映团体会员的情况和要求;沟通党委、政府、社会各界与文艺界之间的民主协商渠道,充分调动文艺工作者创作积极性.
3、与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密切合作,开展文艺活动,共同发展全县文化艺术事业;组织、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勤奋创作,出人才、出优秀作品.
4、参与制订全县文艺创作和文艺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和创作氛围.
5、组织开展学术研讨活动;参与提高全县人民文化素质和文化品位的有关工作.
6、加强与县外文学艺术团体和文艺界人士的联系,开展民间文化交流活动,扩大我县文艺界的影响.
7、维护文艺工作者和文艺团体的合法权益;在团体会员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8、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张川县文联为全额拨款一级预算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单位无内设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人员编制数6名,实际在职人员7名.2018年末共有财政供养在职人员6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6人.
二、张家川县文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64.3922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64.3922万元,为一般公共服务资金.较2017 年度决算数62.1975万元增加2.1947万元,增长3.5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其他收入0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4.537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张家川县文联单位支出为59.854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9.8544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66.8952万元减少7.0408万元,下降10.53%,主要是工作人员奖励金减少的原因.
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县文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4.3922万元,与上年62.1975相比增加2.1947万元,增长3.4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39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947万元,增长3.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张家川县文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9.8544万元,与上年66.8952相比减少7.0408万元,下降10.53%;完成年初预算125.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8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5.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决算数和预算数无变化.
3.教育支出0万元,决算数和预算数无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张家川县文联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854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44.37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9226万元、津贴补贴14.0061万元、奖金0.13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1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奖励金6.00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15.48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880万元、印刷费13.0986万元、邮电费0.2000万元、差旅费0.259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4360万元.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018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8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880万元、印刷费13.0986万元、邮电费0.2000万元、差旅费0.259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0.4360万元.比 2017年减少2.3055万元,降低12.96%.主要原因是:邮电费、差旅费支出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3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3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43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共计6.8037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我部门实施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决策规范合理,制度健全有效,产出达标,支出及时,成本控制在预算以内,项目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符合要求。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