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人武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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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人武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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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rmzf/2023-00345 时间:2019-09-17 10:17:48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县人武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根据张家川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人武部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县人民武装部作为地方军事组织,是本地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它既是县委的军事部,又是县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1)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首长的命令、指示,并积极抓好贯彻落实。
  
  (2)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组织建设,进行民兵整组。负责民兵实力统计和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及其它登记统计工作。
  
  (3)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政治工作和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
  
  (4)协同县上教育、宣传、司法部门对学生实施军事训练,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和兵役法规、军事法规的宣传教育。
  
  (5)负责兵员征集和招收飞行员工作。协助民政、组织人事部门做好退伍、转业军人的安置和军烈属的优抚工作。
  
  (6)组织和发动民兵、预备役人员积极参加本县的“两个文明”建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发挥好军地相互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协调驻军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
  
  (7)承办县人民武装委员会、国防动员委员会、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及相关机构赋予的日常事务。
  
  (8)拟制战时兵员动员计划,组织指导战时兵员动员准备和实施。组织民兵开展参加支前、战备执勤和军民联防。
  
  (9)开展战时兵员动员体制研究,总结交流民兵、预备役建设和兵员动员工作经验。
  
  (10)不断加强机关正规化建设和基层人民武装部建设,抓好本部人员和专职武装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及管理。建立良好的生活秩序、战备秩序、工作秩序。按照工作职责,中国人民解放军张家川县人民武装部,除平时抓好民兵组织建设、军事训练、政治教育,加强自身全面建设,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外,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不同时期,都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994年12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将部分省(区)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的决定”,县人民武装部复归军队建制,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甘肃省张家川回族县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后的县人民武装部,下设军事科、政工科、后勤3科。编有军官若干名和职工6人。县财政拨款在职6人,退休3人。下辖15个乡(镇)人民武装部。
  
  2017年9月之后下设军事科、政治工作科、保障科3科,编有军官若干名和职工6人。县财政拨款在职6人,退休3人。下辖15个乡(镇)人民武装部。
  
  二、人武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8年度,人武部收入总计为120.32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20.32万元,为财政拨款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37.8万元,下降24%。
  
  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减少,2.有退休费支出8.86万元,无人员,是因为2018年1-7月由财政部门统发退休人员退休费,2018年8月开始转入社保部门发放。
  
  2.上级补助收入7.2万元,为财政拨款收入。与2017年度决算数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没有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费医疗拨款、资产出租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存款利息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没有变动。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没有增减变动。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人武部支出为120.3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20.32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37.8万元,下降24%。
  
  主要原因是:1.本部门本年度是减少办公经费,2.有退休费支出8.86万元,无人员,是因为2018年1-7月由财政部门统发退休人员退休费,2018年8月开始转入社保部门发放。
  
  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没有增减变动。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人武部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0.3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7.8万元,下降2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3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7.8万元,下降2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动。
  
  主要原因是:1.本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本部门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有退休费支出8.86万元,无人员,是因为2018年1-7月由财政部门统发退休人员退休费,2018年8月开始转入社保部门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人武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0.3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7.8万元,下降24%;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
  
  主要原因是:1.本部门本年度是增加正常晋升工资,2.本部门本年度是减少办公经费,3.本部门本年度有退休费支出8.86万元,是因为2018年1-7月由财政部门统发退休人员退休费,2018年8月开始转入社保部门发放。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2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完成年初预算10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增加正常晋升工资。
  
  2.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
  
  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无公共安全支出。
  
  3.教育支出0万元。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无教育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人武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6万元。
  
  1.人员经费5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66.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人武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没有增减变动。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人武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主要原因:2018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0批次,0人数。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人武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动。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人武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
  
  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各部门各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我部门实施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决策规范合理,制度健全有效,产出达标,支出及时,成本控制在预算以内,项目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符合要求。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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