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龙山开发办2018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围绕管委会对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重大决策和各项中心工作,为管委会实施领导工作提供政务服务和事务性服务。
2、全力抓好信息调研等为管委会决策提供准备依据。
3、坚持不懈的抓好督促检查工作,促进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
4、负责搞好领导之间、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系业务方面的工作,为搞好后勤保障、机要、公务处理、归档、保密等日常性工作。
5.发挥窗口作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及处理工作。
6.管护好国有土地及出让业务性工作项目承包工作和管委会日常业务,处理好内外纵横各方关系,及综合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张家川县龙山扶贫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现有在职人员3人、退休人员2人。
二、张家川县龙山扶贫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32.3177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2.3177万元。为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3.1947万元,减少9%,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8月份转入社保。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没有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没有变化。
4.其他收入0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没有变化。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没有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没有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张家川县龙山扶贫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支出为32.317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2.3177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3.1947万元,减少9%,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8月份转入社保。
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没有变化。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张家川县龙山扶贫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2.3177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3.1947万元,减少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3177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3.1947万元,减少9%,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8月份转入社保。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张家川县龙山扶贫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2.3177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3.1947万元,减少9%,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8月份转入社保。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张家川县龙山扶贫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317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9.69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9473万元、津贴补贴10.2933万元、奖金2.0000万元、生活补贴费0.3000万元、退休费7.1558万元(退休人员8月份转入社保)。
2.日常公用经费2.62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7000万元、电费0.1000万元、邮电费0.0400万元、取暖费0.3000万元、福利费1.2813万元、差旅费0.2000万元。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213万元。张家川县龙山扶贫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2.6213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无、机要通信用车无、应急保障用车无、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无、其他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其他固定资产 40.9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9万元,办公用床0.5万元,打印机、台式机0.63万元,台、桌0.8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我部门实施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决策规范合理,制度健全有效,产出达标,支出及时,成本控制在预算以内,项目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符合要求。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