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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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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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2229496N/2019-0917  时间:2019-09-17 15:55:27 来源:  作者: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青少年活动中心是张家川县集教育培训、文体娱乐和社会服务三大功能于一体的重要综合性教育培训基地,主要职能是:
  
  1.根据中央、省、市的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全县体育、妇女儿童和科普活动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单位日常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举办全县大型综合活动、专项活动;
  
  4.负责本单位建筑物、设备设施和场地的使用管理、维护修缮等工作;
  
  5.负责本单位的供水供电、绿化美化、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6.负责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以及环境保护等工作;
  
  7.完成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青少年活动中心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副科级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共有编制三人,截止2018年底,在职职工4人。
  
  二、青少年活动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69.1920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47.9908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8148万元元,下降5.5%,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无资金结转结。
  
  2.上级补助收入21.2011万元,为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1.2011万元,增加100%,主要是因为上年度无此项拨款。
  
  3.事业收入无。
  
  4.其他收入无。
  
  5.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无。
  
  6.上年结转和结余无。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支出为69.1919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47.990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8.1486万元,减少2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一部分培训及活动场所维护费用改用项目资金支出。
  
  项目支出21.2011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0.0209万元,增加47%,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彩票公益金拨款增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青少年活动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7.9908万元,较上年度减少2.8148万元,下降5.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990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148万元,下降5.5%,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无资金结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7.990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148万元,下降5.5%。完成年初预算的150.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的正常浮动,外聘教师的增加及活动的增加。其中: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7.990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0.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的正常浮动及各项活动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少年活动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9908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8.81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7640万元、津贴补贴12.8863万元、奖金4.0万元、医疗费0.4605万元、采暖补贴0.7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19.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441万元、手续费0.00308万元、水费0.00921万元、电费0.7305万元、邮电费0.52万元、取暖费2.7869万元、差旅费2.3328万元、会议费0.0792万元、培训费1.4243万元、专用材料费0.0045万元、劳务费7.57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65万元。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0量,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项目。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无,其中:领导干部用车无、应急保障用车无、执法执勤用车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无、其他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我部门实施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决策规范合理,制度健全有效,产出达标,支出及时,成本控制在预算以内,项目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符合要求。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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