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张家川县委统战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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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家川县委统战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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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5342783U/2020-1118  时间:2020-11-18 11:05:28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县委统战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县委统战部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向县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民族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处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推荐工作。 
  
   3.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安排党外人士担任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4.负责联系县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思想工作。 
  
       5.负责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拟定侨务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和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等工作,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益。 
  
       6.指导协调乡(镇)县直各单位、学校、企业统战工作。 
  
  7.指导工商联工作。 
  
  8.完成县委和省、市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现有机构数是1个,为全额预算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3个股室,即侨务(对台)股、综合股、民族宗教事务股。
  
  二、县委统战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为941.2522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863.8831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46.1354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级“两个共同”示范建设专项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8 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较2018 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其他收入3.51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扶贫村帮扶队工作经费。较2018 年度决算数增加3.512万元,增长100%,主要因工作需要,统一下达的工作经费。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没有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73.857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县委统战部支出为806.661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49.7351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76.6076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统战部与民宗局合署办公,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工作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项目支出556.9264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11.9249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2019市级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和“两个共同”示范建设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县委统战部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63.88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6.1354万元,增长4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3.88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6.1354万元,增长4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原因:增加市级“两个共同”示范建设专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县委统战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06.66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8.5324万元,增长31%;完成年初预算2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市级“两个共同”示范县专项资金、2019市级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和宗教人士生活补助市级配套资金未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3.9852万元,主要用于“两个共同”示范县建设专项资金项目、2019市级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2019年度宗教人士生活补助费、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2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市级“两个共同”示范县专项资金、2019市级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和宗教人士生活补助市级配套资金未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22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发放。
  
  3.农林水支出2.6540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帮扶驻村队员生活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9.735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23.22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26.50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2.766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统战部与民宗局合署办公,业务范围扩大,业务量增加。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0.266万元,增长11%;增加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2.766万元,较上年0.266万元,增长11%;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28批次,接待人次198人,较上年增加11%,增加0.266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7407万元,比 2018年减少33.7893万元,降低59%。主要原因是: 会议费、培训费较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9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6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9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9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各部门各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9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无、机要通信用车无、应急保障用车无、执法执勤用车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无、其他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其他固定资产40.2556万元,其中通用设备30.9336万元,办公家具9.319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3.77 %。包括宗教人士生活补贴等3个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0万元。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级良。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宗教人士生活补贴等项目自评得分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0万元,执行数为1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各项制度健全;二是产出数量目标精准;三是群众满意度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支出进展不平衡;二是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二是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县委统战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2.县委统战部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宗教界人士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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