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妇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天水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全县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并根据有关政策和要求,研究拟定全县妇女联合会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2、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和五好家庭;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各级各类技术、理论、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提高妇女参与社会发展的水平。
3、代表妇女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两规划”等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4、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加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实施2001-2010年《张家川县妇女发展规划》和《张家川县儿童发展规划》,负责监督、评估“两规划”的实施。
5、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基层妇女组织的活力。积极培养优秀妇女干部,做好向组织部门推荐妇女干部的工作,努力提高我县妇女参政水平。
6、管理和指导乡镇妇联工作,监督乡镇妇联正确履行基层妇联的职能,搞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镇妇女工作。
7、调查研究全县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情况及问题,及时向党委和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呼吁社会各方面重视妇女问题,努力为妇女事业做贡献。
8、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妇幼保健知识,引导妇女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优教。
9、做好新时期城乡妇女工作,深化和推动全县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积极发动组织少数民族和边远贫困乡镇妇女脱贫致富;组织城镇妇女职工积极开展“巾帼建功”活动,提倡岗位练兵,岗位成才,积极为我县经济建设做贡献。
10、具体承办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11、积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二、机构设置
县妇联属行政机关,下设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妇联办公室。在职人员7人,其中公务员:4人,事业:3人,退休人员:1人。办公室设在行政大楼7楼731室。电话:7886126。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1年收入预算150.78万元,比2020年151.71万元减少0.93万元,下降0.6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0.78 万元,比2020年151.71万元减少0.9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有减少。
(二)全年支出
2021年支出预算150.7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93万元,下降0.61%。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55.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48万元,公用经费2.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73万元,下降6.2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减少,三八活动经费2021年列入项目支出。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94.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8万元,增长3.04%,增长主要原因是三八活动经费2021年列入项目支出。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涉密项目不公开)
2021年项目支出94.8万元,其中:91.8万元是村妇联主席的报酬;项目3万元,是三八活动经费。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150.7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
(四)非税收入
无非税收入预算:2021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车辆。
(四)培训费0 万元,2021年未单列培训费预算。
(五)会议费0万元,2021年未单列会议费预算。
(六)机关运行费2.5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公用经费,其中办公经费2.5万元。与2020年相比,把三八活动经费列入项目支出中。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采购预算笔记本电脑1台,7000元;电脑2台,10000元;激光打印机2台,10000元;硒鼓、墨粉50个,20000元;A4纸、A3纸共25箱,5500元;宣传、印刷3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均已开展绩效目标申报工作。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