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人武部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天水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张家川县人武部是军分区直属的单位,在县委、县政府和天水军分区的领导下,负责完成全县的武装工作。县人武部作为地方军事组织,是本地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它既是县委的军事部,又是县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财政拨款在职6人,退休2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8.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64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48.59万元(在职人员工资37.96万元;年终奖励工资9.53万元;取暖费1.45万元;办公经费1.5万元;水电费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7.2万元(民兵武器库职工看护补助经费7.2万元;民兵事业经费20万元;武装工作经费30万元;人民武装部兵役征集经费1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9.71万元,增长8.91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①在职人员2021年比2020年增加了办公经费
②在职人员2021年比2020年增加了年终奖励工资
(一)基本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64万元,其中人员工资48.59万元,项目支出67.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9.71万元,增长8.9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①在职人员2021年比2020年增加了办公经费
②在职人员2021年比2020年增加了年终奖励工资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6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7.2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67.2万元,项目支出分别是:
1.民兵事业经费等20万元。
2.用于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职工补助经费7.2万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兵工作条例(兵役征集经费)10万元。
4. 武装工作、国防动员及精准扶贫经费等3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1年本部门计划征收0万元,主要是我部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是我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
(六)机关运行费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0.18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在职人员增加了办公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部国有资产为办公楼建筑面积2230㎡,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我部制定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国有资产领导负责制,科学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几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均已申报并已通过财政部门审核批复。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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