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政协办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天水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按照政协《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协的三大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
政协办公室是县政协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负责机关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政协机关建设,提高办事效率。
2、为政协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其职能的充分发挥提供优良的文秘服务。
3、负责来文及自产文件的收发传送及归档工作。
4、负责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的会务工作。
5、负责委员参观、考察、视察、调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6、负责以县政协或办公室名义举办的庆祝会、纪念会、茶话会以及重大政治活动和节日活动的计划组织工作。
7、承办党政领导机关的指示、决议、决定;落实本会领导机关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8、负责政协工作及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9、为政协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其职能的充分发挥提供优质后勤服务。
10、负责机关财产、财务及车辆管理工作。
11、负责机关通讯、安全和卫生工作。
12、负责对外联络协调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政协办属行政机关,下设办公室和五个专门委员会。在职人员36人,其中公务员:29人,事业:7人,离退休人员:17人。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1年收入预算435.43万元,比2020年341.38万元增加94.05元,增长21.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5.43万元,比2020年341.38万元增加94.05万元,增长21.6%,增加的原因是2020年新调入6人,未纳入预算;结转结余资金34.59万元,比2020年28.33万元增加6.2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政协委员培训费,驻村帮扶工作经费等部分未支出。
(二)全年支出
2021年支出预算435.4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94.05万元,增长21.6 %。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432.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8.43万元,公用经费44万元,上年结转公用经费34.5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97.31万元,增长20.7 %,增长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调入6人,未纳入预算。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单位基本公用经费77.1万元,其中:办公费23.69万元,印刷费3.68万元,会议费7.61万元,劳务费4万元,邮电费2.00万元,差旅费9.63万元,培训费5.17万元,公务接待费10.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7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2.4万元。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3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预算了项目经费。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3万元,为政协委员活动经费。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化。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8万元,为退休人员取暖费。其工资进入社保。
(四)非税收入
2021年本部门计划征收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化。(无非税收入预算:2021年政协办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2021年政协办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4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10.35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了4.35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接待费还没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了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底部分车辆维修费未支出。
(二)培训费
培训费5.17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了4.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委员培训期间产生的部分费用未支出。
(三)会议费
会议费7.61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了6.61万元,主要原因是十三届三次会议期间产生的部分费用未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65.96万元,比2020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办公用品及耗材4.19万元,印刷文史资料及印刷费13.1万元,家具用具类2.66万元,电脑1.5万元,办公维修改造及其他12.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总计99.56万元,其中,通用设备72.31万元;家具用具27.25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工作经费:政协委员活动经费3.0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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