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天水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二、机构设置
张家川县信访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2019年机构改革为党委机关,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核定行政编制10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督查专员1名,实有工作人员11人。办公室设在行政大楼1楼117室。电话:7886169。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1年收入预算112.44万元,比2020年102.29万元增加10.15万元,增长0.0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2.44万元,比2020年102.29万元增加10.1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20年年终奖在2021年1月发放。
(二)全年支出
2021年支出预算112.44万元,比2020年预算102.29万元相比增加10.15万元,增长0.099%。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97.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69万元,公用经费2.75万元。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15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15万元,全部为信访工作经费15万元,预算支出办公费7.75万元,水电费0.15万元,邮电费2.3万元,差旅费4.5万元,维修(护)费1.05万元,其他交通费2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112.4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1年信访局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信访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培训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会议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六)机关运行费2.7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计划采购办公用品等5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底实有固定资产221155元(未计提累计折旧),均为通用办公设备。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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