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办公室。协助部领导处理政务和机关日常工作,搞好综合、协调、督查、服务;做好内部组室协调、对外联系和接待工作,负责部内的环境卫生、值班管理等工作;制订部内干部的教育培训计划,组织政治业务学习工作,搞好自身建设;负责部务会的组织筹备和安排,协调部领导公务活动及机关重要活动;负责信访件处理、报刊整理,文书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本部门文电处理及有关文件的起草,以部名义上报、下发文件的核稿及各种文件、资料的编号、登记、传递、发送和存查等文秘工作;负责组织工作的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工作;负责上级机关和领导的重要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公文办理情况以及人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财务的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搞好办公用品的购买和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以及协调公务用车申请和负责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修订部内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干部组。指导全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协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负责乡镇和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办理科级干部任免事项;负责科级干部管理工作,办理非领导职务设置和职数审核工作;负责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干部挂职锻炼及选调生工作,协调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负责全县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等各类会议涉及选举事项的有关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干部教育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划,协调指导各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中青年干部及后备干部调训;指导党校做好干部教育体制改革、干部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承办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监督;受理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问题的举报,负责12380日常管理,协调审计机关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查;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及配套政策规定,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归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调研制定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规划;负责县管科级干部、公务员和“六大机关”一般干部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及时收集、鉴别、归档相关材料,定期进行整理;负责干部人事档案日常查阅、借阅和转递工作;负责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现代化管理;负责干部人事档案检查工作,每半年或一年按管理人数核对一次,使档案实有数量与在册数量相符;审核完善干部人事档案信息,为县委科学选人用人提供准确依据;落实“六防”要求及安全保密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
3、组织组。负责全县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调查研究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提出指导意见;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具体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负责调阅民主生活会记录,总结交流经验;指导和督促乡(镇)党委按期召开党代会,审批乡(镇)和县直单位党代会代表和委员的组成方案,负责上级党代会代表的选举及县党代会筹备工作;指导乡(镇)党委做好村“两委”换届工作,配好村“两委”班子;督促检查全县农村、城市、社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调查研究党组织设置方面的情况和问题,根据基层工作实际,建立和撤销基层党组织;指导基层党组织制定发展党员规划,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并研究提出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意见和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推动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负责全县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和上缴工作;完成县委和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公务员管理组。负责指导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督查公务员法律、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全县公务员公开遴选、公开选调、调任、转任等政策研究和指导,拟订公务员管理、培训、能力建设和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分配、培训、登记、呈报、辞退等工作;负责公务员职位分类、职务与职级并行等综合性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考核评价工作的政策研究和宏观指导,组织开展考核评价方法、指标等调查研究;负责全县公务员考核工作,指导公务员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奖励、惩戒、申诉、辞职、辞退等政策规定的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5、老干部工作组。负责全县老干部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和办法;检查、督促、协调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实,负责离退休干部有关待遇的核定事宜;指导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加强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党组织建设;指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工作,引导老干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指导老干部学习教育活动,推进文化健康养老工作,引导离退休干部开展科学健康的文体活动;负责老干部工作的宣传,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尊老、敬老、爱老活动;组织离退休干部积极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引导离退休干部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0年末有机构数是1个,为全额预算拨款的行政单位,和去年相比,没有变化。
单位内设5个组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组、干部组、公务员组、老干部组,因机构改革,和去年相比无变化。
二、县委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为4497.4767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4425.0767万元,为财政拨款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036.0479万元,增长30.57%,主要原因是村组干部报酬和村办公经费提标,申请财政追加预算1130.75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上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其他收入72.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下拨干部教育培训经费22万元,市委组织部下拨疫情慰问金50.4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70.64万元,增长4023%,主要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全县广大党员积极自愿捐款,并将捐款全额上解市委组织部后,为了慰问疫情防控一线的广大党员干部,市委组织部下拨疫情慰问金50.4万元。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下拨党政干部培训经费22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无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692.743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县委组织部支出为3619.173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649.059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08.0414万元,增长19.97%,主要是2019年度的健康体检经费在2020年实现支出。
项目支出2970.1147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502.7644万元,增长20.38%,主要是村组干部报酬和村办公经费提标。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度,县委组织部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425.07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36.0479万元,增长30.5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25.07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36.0479万元,增长30.5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县委组织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545.98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7.6218万元,增长17.87%;完成年初预算61.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2020年受疫情影响,没有组织走出去培训,培训费较去年大幅减少;2、基层党建经费大部分通过调整指标下拨到用款单位,没有实现支出。3、追加预算的村组干部报酬年底没有实现支出。4、健康体检经费年底没有实现支出。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43.477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工资福利,单位基本公用支出,远程教育站点网费、电费及人员生活补助、干部教育培训、基层党建等。完成年初预算63.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2020年受疫情影响,没有组织走出去培训,培训费较去年大幅减少;2、基层党建经费大部分通过调整指标下拨到用款单位,没有实现支出。3、健康体检经费年底没有实现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无变化;
3.教育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电教片拍摄费,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754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工资和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完成年初预算266.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发放离休人员一次性死亡抚恤金。
5.卫生健康支出72.8321万元,主要用于科级及以上干部健康体检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80.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支付了2019年度的健康体检经费。
6.农林水支出198.9258万元,主要用于村组干部报酬和村干部离任补贴等,完成年初预算的28.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村组干部报酬计入了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组织部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7.874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426.01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171.8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5.8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86.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实际发生了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269万元,下降17.78%;减少的主要原因:节俭开支。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5.8672万元,较上年减少1.269万元,下降17.78%,变动原因为:节俭开支。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156批次,接待人次623人,较上年减少14.07%,减少1.269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856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23.2758万元,降低11.93%。主要原因是:节俭开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77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90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6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77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4913.2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村组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党建及基层组织建设专项经费、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村干部离任生活补助及养老保险市县配套、科级及以上干部健康体检工作经费、社区办公经费、党建专题教育经费、关心下一代工作经费、老年大学工作经费、老干部工作经费、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工作补贴、远程教育教学平台租赁费和站点运行维护费等14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13.252万元。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正常,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村组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等项目自评得分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913.252万元,执行数为4667.6449万元,完成预算的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各项制度健全;二是产出数量目标精准;三是群众满意度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支出进展不平衡;二是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二是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村组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等1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正常。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