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选举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听取和审议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0年末有机构数是1个,为全额预算拨款的行政单位。
张家川县人民代表大会现设立民族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设立“一室四工委”,即办公室、法制监察司法民侨工作委员会、财经农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
二、张家川县人大办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为796.3590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796.3590万元,为预算财政拨款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283.9266万元,增长55.4076%,主要是本年度新增了人大预算监督联网建设项目等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费医疗拨款、资产出租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存款利息等。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1.7560万元,下降100%,主要是本年度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13.939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张家川县人大办支出为783.720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30.9747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33.0535万元,增长6.6383%,主要是人员工资增长等。
项目支出252.7459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219.9449万元,增长670.5433%,主要是增加了人大预算监督联网建设经费项目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度,张家川县人大办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96.359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5.6826万元,增长55.942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6.359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5.6826万元,增长55.942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张家川县人大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82.41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2.1524万元,增长47.5520%;完成年初预算143.31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和帮扶队员生活补助没有列入年初预算。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4.3528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完成年初预算132.21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和本年度项目支出加大;
2.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同;
3.教育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同;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566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取暖费、抚恤金等,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进入社保,年初只预算了退休人员取暖费。
5.农林水支出3.8010万元,主要用于帮扶队员生活补助,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进行年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张家川县人大办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0.974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446.10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5.5188万元、津贴补贴120.12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3973万元、退休费5.6250万元、抚恤金47.5446万元、生活补助3.8960万元、奖励金71.0000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84.87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9511万元、印刷费1.5160万元、邮电费1.1619万元、差旅费3.8136万元、会议费0.58万元、培训费1.9826万元、公务接待费2.2700万元、劳务费12.13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9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4.5650万元。
五、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0.6295万元,决算10.6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1026万元,下降9.3981%;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8.3195万元,较上年减少1.2346万元,下降12.9222%,变动原因为:公务用车次数减少。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2.3100万元,较上年增加0.1320万元,增长6.0606%,变动原因为:省市调研、邻县调研等批次、人员、调研天数增加。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26批次,接待人次234人,较上年增加4.4643%,增加0.1320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8700万元,比上年减少45.9558万元,降低35.1275%。主要原因是:单位基本开支及公务用车运行费等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0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90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90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90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无、机要通信用车无、应急保障用车无、执法执勤用车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无、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人大调研等工作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2020年末办公设备等其他固定资产共计142.931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84.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人大预算监督联网建设经费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4.08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08万元,执行数为22.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人大预算监督联网建设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2万元,执行数为1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各项制度健全;二是产出数量目标精准;三是群众满意度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支出进展不平衡;二是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二是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