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团结带领全县文艺工作者,贯彻落实党的文艺方针,组织、引导文艺工作者学习党的文艺理论,使全县文艺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对团体会员进行组织、协调、联络、指导、服务,向有关方面反映团体会员的情况和要求;沟通党委、政府、社会各界与文艺界之间的民主协商渠道,充分调动文艺工作者创作积极性。
(三)、与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密切合作,开展文艺活动,共同发展全县文化艺术事业;组织、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勤奋创作,出人才、出优秀作品。
(四)、参与制订全县文艺创作和文艺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和创作氛围。
(五)、组织开展学术研讨活动;参与提高全县人民文化素质和文化品位的有关工作。
(六)、加强与县外文学艺术团体和文艺界人士的联系,开展民间文化交流活动,扩大我县文艺界的影响。
(七)、维护文艺工作者和文艺团体的合法权益;在团体会员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八)、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张川县文联为全额预算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单位无内设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人员编制数6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1名,工作人员4名。实际在职人员5名,其中工作人员3名。2022年共有财政供养在职人员5人。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2年收入预算48.5165万元,比2021年55.3194万元减少6.8029万元,减少12.297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5165万元,比2021年55.3194万元减少6.8029万元,减少的原因是;结转结余资金0.2096万元,比2021年 0.4112万元减少0.201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①单位调出人员增加,人员工资预算减少;②公用经费减少。
(二)全年支出
2022年支出预算48.516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6.8029万元,下降12.297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①单位调出人员增加,人员工资预算减少;②公用经费减少。
1、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38.51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0165万元,公用经费1.5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6.8029万元,下降12.297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①单位调出人员增加,人员工资预算减少;②公用经费减少。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10.0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0000万元,增长0.0000 %,相比去年无变化。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涉密项目不公开)
2022年项目支出10.0000万元,其中:文艺工作经费项目10.000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48.516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000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2年张家川县文联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张家川县文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0000万元,比2021年减少0.00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减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0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减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减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二)培训费
培训费0.0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减0.0000万元,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三)会议费
会议费0.0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减0.0000万元,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11.5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5200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办公经费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1、《关山文艺》季刊印刷费进行定点采购,采购预算支出金额8.0000万元。比2021年增加了0.0000万元。
2、办公用品采购预算支出0.3920万元,比2021年增加了0.00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2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即文艺工作经费项目。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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