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委直属机关工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对所属县直机关(含其直属单位党组织,下同)进行研究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县委汇报县直机关党的建设情况。
2、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教育。
4.对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县委报告。
5.对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者答复。
6.督促指导县直机关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按期换届或组建党组织,审批其组成人员。审批直属党总支、支部发展的新党员。
7.配合县委有关部门抓好县直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并向县委报告.
8.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问题,审批县直机关总支、支部对党员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9.了解掌握县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县直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工作。
10.开展党内培训工作,有计划、有重点的对党组织负责人、党务于部和党员进行培训轮训。
11.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县委机关工委成立于2019年2月,属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 机构级别:正科级建制;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二)基层党建室。行政编制6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县委党史办更名为县机关党建服务中心,隶属于县委机关工委副科级建制,事业编制3名,核定副科级领导1名,承担县直部门党员综合服务等职能。现有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2名,实有人数7名。
二、县委机关工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71.2600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71.2600万元,为财政拨款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6.7298万元,增加30.68%,主要是2020年由于疫情影响单位开展的机关党建培训少,2021年度相对2020年开展党建培训经费增加,单位在职人数增加,办公经费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机关工委2021年度没有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没有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该项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该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上年度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该项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县委机关工委支出为71.2600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60.5669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 11.0367万元,增加22.28%,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机关工委在职人员变动频繁,人员经费增加;由于疫情影响等原因用于工作的公用经费相对2020年有所增加。
项目支出10.6931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5.6931万元,增长113%,主要原因::2021年度增加5万元的办公经费,增加0.1391万元的工会经费,增加0.5540万元的驻村帮扶队员生活补助。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县委机关工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1.26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4418万元,增长32.4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26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4418万元,增加32.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2020年由于疫情影响单位开展机关党建培训少,2021年度相对2020年开展党建培训经费增加,单位在职人数增加,办公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县委机关工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1.26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4418万元,增长32.41%;完成年初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910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完成年初预算91.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机关工委2021年度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该项支出;
3.教育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该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95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资金,与预算数相比增加5.795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年初预算没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机关工委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566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59.04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1.52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1203万元、印刷费0.3500万元、手续费0.2100万元、邮电费0.5686、差旅费0.1536、维修(护)费0.02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1100万元。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没有该项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没有变化。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为:没有该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加0%,增加0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156万元,比上年增加0.3203万元,增长2.69%。主要原因是2020年由于疫情影响单位开展机关党建培训少,2021年度相对2020年开展党建培训经费增加,单位在职人数增加,办公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2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8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3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72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租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17.469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的100%。
我单位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优。项目去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各项制度健全;二是产出数量目标精准;三是群众满意度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支出进展不平衡;二是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二是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