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定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协调全县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二、统筹协调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三、负责统筹指导做好全县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工作,协助县委办做好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各项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加强和改进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做好全县理论宣传宣讲工作。四、负责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做好全县内外宣传工作。拟定重大问题宣传口径。五、根据中央、省、市文明办和县委、县政府以及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安排,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做好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六、负责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市、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决策部署,统筹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全县党政部门、重点行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统筹做好全县网络舆情研判分析处置和网络评论工作。七、对新闻出版、电影事业、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协调全县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指导协调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八、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做好全县国防教育工作。九、负责领导和管理县属新闻媒体的工作。十、负责做好宣传部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理、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深化改革、精准扶贫和社会帮扶等工作。十一、负责承办县委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1年末内设机构数是1个,为全额预算拨款的行政单位。
县委宣传部内设办公室、意识形态组、文化文艺组、网络舆情组、精神文明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文明办)、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网信办)、网络舆情监测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等9个职能股室。核定编制25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机关工勤2名,事业编制12名。现有在职人员20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编制人员12人。
二、县委宣传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387.8919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77.4399万元,为预算财政拨款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305.8471万元增加71.5928万元,增长23.41%。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上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其他收入2.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其他扶贫资金等,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2.4960万元,增加100%,主要为驻村帮扶工作队员补助资金。
5.上年结转和结余7.956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张家川县委宣传部支出为387.891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02.7879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297.8911减少95.1032万元,减少31.93%,主要是由于单位基本支出减少。
项目支出185.1040万元,较上年增加185.1040万元,增加100%,主要是增加了宣传工作经费、精神文明建设经费、党报党刊经费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张家川县委宣传部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87.89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5.5568万元,增长28.3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7.43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4.1848万元,增长28.7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年末结转结余7.956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张家川县委宣传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85.3959万元,与上年302.3351万元相比增加83.0608万元,增长27.47%;完成年初预算220.5664万元的174.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帮扶队员生活补助,人员工资增加,项目资金等。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6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20.5664万元的108.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帮扶队员生活补助,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等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3.教育支出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宣传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78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0.160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4.5494万元、基本工资83.8785万元,津贴补贴32.50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16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6115万元、生活补助2.0092万元、奖励金33.602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2.62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4197万元、印刷费0.8732万元、邮电费0.4930万元,差旅费1.5750万元、水费0.0910万元、劳务费4.0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94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1688万元。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较上年无变化。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2210元,比2020年158.7904万元增加17.4306万元,增长10.9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53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53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53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1年末其他固定资产10.8778万元,其中通用设备9.5090万元,家具用具1.3688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
县委宣传部2021年项目跟踪数 个,涉及资金66.3万,分别为意识形态工作经费6万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费6万元、网信工作经费6万元、宣传工作经费14万元、党报党刊征订费34.3万元。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均为优(或良)。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6.3万元,执行数为6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各项制度健全;二是产出数量目标精准;三是群众满意度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支出进展不平衡;二是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二是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