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共张家川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史、文献、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订全县党史、文献、地方志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县党史、文献、地方志工作。
(三)研究张家川党史、文献和地方志工作,开展党的历史、文献和地方志文化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负责拟订党史和地方志编纂方案,组织编纂出版张家川党史基本著作、党史人物传、《张家川县志》、张家川综合年鉴、张家川地情丛书等党史、方志类书籍刊物。
(五)征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党史、文献和地方志资料,收集整理重要口述资料、重要人物回忆录,组织开展旧志整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乡镇街道志、县级行业志、专业志、部门志及厂矿志、学校志、社团志等的编纂工作。
(七)开展党史、文献、地方志学术交流研讨、课题研究、成果评审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八)组织开展重大纪念活动,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的传承弘扬。
(九)负责方志馆和地情资料数字化建设。
(十)通过各类地方志书、地情资料信息库、方志馆等,为领导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地情咨询服务。
(十一)承担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联络。承担机关文秘、会议、机要、档案、信息、保密、接待、安全和行政、财务、印信、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制度建设工作,起草有关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组织开展综合性调研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社会保障、干部培训、人才服务、老干部服务、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党史、地方志资料的数字化及推广工作,建立和管理党史、县情资料数据库;负责为社会提供地情咨询服务与外地交流;负责开展读志、用志工作;负责地方志协会等工作。
(二)党史股。负责中国共产党在张家川的党史资料征集及系统研究整理工作;编辑出版革命、建设、改革和各个时期重要的党史专题资料及简明读本,编写中共张家川党史重点专题丛书;负责全县范围内党史宣传教育及有关党史、重大历史事件、党史重要人物的影视片、书刊等资料的编辑审核工作;负责党史信息的综合整理与交流工作;负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党史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史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党史资料管理;负责机关党建工作。
(三)地志地情股。拟订全县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制定业务规范;负责拟订《张家川县志》总体规划、编纂方案、编写规范和篇目大纲;组织《张家川县志》的编纂、印刷、出版和发行;负责专项志书的组织编纂工作;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地方志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专业志的业务指导、组织评审和验收工作;负责全县党史和地方志人员培训工作;组织方志理论交流、学术研讨;负责乡镇街道志、村志、学校志、厂矿企业志及社团志等的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和县地方志审稿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征集、整理、保存各类地方史志、地方年鉴、地情丛书、文献图书、谱牒、图片、录音录像等各种信息资料;负责组织旧志点校、整理、出版发行工作;负责方志馆的建设和资料入馆工作。
(四)年鉴股。负责拟订《张家川年鉴》编纂方案、业务规范、篇目大纲;负责《张家川年鉴》的统稿、校对、印刷、出版、发行工作;负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年鉴的审定工作;负责为《甘肃年鉴》《天水年鉴》提供张家川年鉴资料。
人员编制: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其中: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本单位实有在职人员7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115.78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3.19万元,下降2.7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7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115.78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3.19万元,下降2.75%。其中:基本支出110.78万元,占95.68%;项目支出5万元,占4.32%。按照政府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统计,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9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12.4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为4.2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为8.1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78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3.19万元,下降2.7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将年鉴印刷费比去年减少。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9.29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4.04万元、津贴补贴19.84万元、奖金16.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5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住房公积金8.13万元、绩效工资4.3万元、退休费1.05万元、抚恤金0万元、奖励金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生活补助0.70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1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万元、印刷费2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5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1.2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5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5万元,下降5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业务经费减少。共包含1个项目,其中地方志工作经费5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
4.培训费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
5.会议费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万元,比2024年预算7万元持平。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上年末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为15.0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6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部门没有涉及非税收入。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预算拨款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从项目绩效管理入手,持续完善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部门资金管理全过程。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部门(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或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