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二O一六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一、2016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复杂的国内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紧紧围绕县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收支预算,狠抓收入促增长,优化支出保重点,深化改革增活力,强化监督求实效,预计能完成财政收支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财政收入预算完成情况
县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全县2016年大口径财政收入预算为24075万元,当年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24083万元,占预算的100.03%,比上年21889万元增加2194万元,增长10.02%……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4664万元,占预算14660万元的100.03%,同口径比上年13329万元增加1335万元,增长100.02%;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429万元,占预算3060万元的79.37%,比上年2111万元增加318万元,增长15.06%。
分部门完成情况:
国税局完成3640万元,占预算2807万元的129.68%,比上年2551万元增加1089万元,增长42.69%。地税局完成10877万元,占预算11198万元的97.13%,比上年10763万元增加114万元,增长1.06%。财政局完成9566万元,占预算10070万元的95%,比上年8575万元增加991万元,增长11.56%。
分级次完成情况:
中央级收入完成3030万元,占预算3090万元的98.06%,比上年4236万元减少1206万元,下降28.47%。地方级收入完成21053万元,占预算20985万元的95.76%,比上年18982万元增加2071万元,增长10.91%。其中:省级收入完成3952万元,占预算3111万元的127.03%,比上年3313万元增加639万元,增长19.28%;市级收入完成8万元,比上年30万元减少22万元,下降73.33%;县级收入完成17093万元,占预算17874万元的95.63%,比上年15639万元增加1454万元,增长9.3%。
分项目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14001万元,占预算13505万元的103.67%,比上年12862万元增加1139万元,增长8.86%。非税收入完成10072万元,占预算10570万元的95.29%,比上年9027万元增加1045万元,增长11.58%。
(二)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县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2016年全县财政支出预算为95397万元。当年财政支出完成247254万元,比上年203108万元增加14146万元,增长6.96%。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12544万元,比上年198583万元增加13961万元,增长7.03%;政府性基金支出4710万元,比上年4525万元增加185万元,增长4.09%。全县财政支出增长的主要因素是省级专项转移支付同比持平,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增加13425万元。
分科目的支出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85万元,比上年15919万元增加1666万元,增长10.47%;
公共安全支出7791万元,比上年6967万元增加824万元,增长11.83%;
教育支出55429万元,比上年46487万元增加8942万元,增长19.24%;
科学技术支出216万元,比上年185万元增加31万元,增长16.76%;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02万元,比上年2530万元增加372万元,增长14.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118万元,比上年34535万元增加2583万元,增长7.48%;
医疗卫生支出30476万元,比上年25825万元增加4651万元,增长18.01%;
节能环保支出2473万元,比上年3389万元减少916万元,下降27.03%;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933万元,比上年7524万元减少1591万元,下降21.15%;
农林水事务支出38641万元,比上年41822万元减少3181万元,下降7.61%;
交通运输支出1335万元,比上年5396万元减少4061万元,下降75.26%;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876万元,比上年441万元增加435万元,增长98.64%;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468万元,比上年173万元增加295万元,增长170.52%;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216万元,比上年2221万元减少5万元,下降0.23%;
住房保障支出12104万元,比上年85934万元增加3511万元,增长40.86%;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214万元,比上年424万元减少210万元,下降9.53%;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324万元,比上年57万元增加267万元,增长468.42%;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6万元;
其他支出1147万元, 比上年574万元增加573万元,增长99.83%。
(三)财政预算执行结果
2016年全县总财力221182万元(其中: 年初预算95397万元,本级超收4万元, 增消两税返还增加111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16477万元,省市专项资金103683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5289万元,政府性基金短收785万元),财政支出为21725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1254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710万元),政府债券置换支出328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118万元,专项债券171万元),上解支出49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4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结转9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结转48万元),当年超收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万元,当年实现了收支平衡。
二、2016年省财政与县财政年终结算情况
2016年底,我县积极与省财政及时衔接,认真核对数据,按时报送了当年财政决算,省财政厅于2017年5月17日下发了《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省财政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甘财预〔2017〕28号),对我县2016年的各项财政数据进行了核定,省厅最后与我县的结算数据分别为:
(一)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664万元,省财政补助收入196122万元;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12544万元,上解省级支出486万元;年终结余96万元。
(二)2016年财政基金预算收入2429万元,省财政补助收入2307万元;2016年财政基金预算支出4710万元,上解省级支出5万元;年终结余48万元。
(三)2016年资金结算:2016年省财政应拨付我县资金198429万元,2015年欠拨资金14535万元,截至2016年底已拨付资金203004万元,结算扣回逾期财政委托贷款本息资金253万元(外国政府贷款253万元),欠拨资金9707万元;2016年县应上解省级财政资金491万元,实际上解省级金库资金4万元;补助资金与上解资金、上年欠拨资金、结算扣回资金相抵,年终省财政欠拨资金9220万元,结转至2017年资金往来账务中。
(四)1998年至2016年省财政应拨付我县国债转贷资金210万元,实际已拨付资金210万元,已偿还国债转贷资金57万元,国债转贷资金转补助134万元,最后国债转贷资金19万元。
(五)2009年至2016年省财政应拨付我县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7600万元,累计偿还2700万元,2015年底地方政府债券余额4900万元。
三、2016年预备费预算及使用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我县2016年应至少预算预备费2100万元,由于县财政困难,2016年仅预算400万元,当年未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所以预备费预算在决算编审中调剂科目使用。
四、2016年政府性债券使用情况
2016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政府性债券资金5289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000万元,按照新增债券使用规定主要用于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配套;置换政府债券资金3,28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118万元,专项债券171万元,用于置换2014年底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确定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到期或逾期债务。我局于2016年8月30日拨付第一批一般债券2,034万元,于2016年10月27日拨付第二批一般债券1,084万元,专项债券171万元,置换债券3289万元主要用于置换政府性存量债务。置换债券资金拨付后一直沉淀在各预算单位帐户,期间我局多次催促核实,预算单位并未支付到债权人。后经市财监局检查组核实,置换债券资金部分已偿还,部分无法置换,检查组于2016年12月30日下达了《天水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关于张家川县2016年政府债务专项检查整改决定》(天财监发〔2016〕60号)文件,要求我局将沉淀债券资金3,289万元全额收回,上缴市财政国库。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地方政府置换债券核查情况整改工作的通知》(甘财预〔2017〕26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从预算单位帐户收回了全部结余置换债券资金3289万元,并分两次上缴省财政厅,其中于2017年6月15日将其中的900万元用于归还到期的2012年债券,于2017年7月19日将剩余的2389万元上解省财政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下,我县圆满完成了2016年财政决算编审上报工作,决算数据科学准确,决算结果得到了省市财政的肯定,今后我们将以更加严谨的态度,科学编制财政决算,及时公开决算结果,接受县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高全县决算编制水平,请审议批复我县2016年财政决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