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函〔2018〕34号
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210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210号提案的答复
王剑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认真检查中央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落实情况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初市上下达我县耕地保有量指标为5.23万公顷,我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土地用途管制,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纳入到各乡镇主要责任人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落实了监督巡查机制,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耕地保护工作动态巡查,确保了全县耕地面积稳定在5.23万公顷以上,完成了全县耕地保有量指标。近年来,我县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严格履行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制度,凡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项目全部在已验收报备的补充耕地储备库中抵冲,落实了项目用地报批先补后占制度,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
2017年初市上下达我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为4.22万公顷,为了达到该指标,确保全县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我县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制度和“七有”的要求,长期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完成了全县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4.22万公顷以上。2016年我县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42243.84公顷,比上级部门下达我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2200公顷多出43.84公顷。共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片块1198个,图斑6963个,编制各类基本农田保护图件110幅,签订目标责任书270份,设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牌15个,对原有的标识牌进行了修缮更新,并完成了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建设,已报备国土部纳入卫星遥感监管。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0日
2018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