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函〔2018〕24号
高金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立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城市规划的日趋完善,房屋拆迁已是大势所趋,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我县也在积极探索各种安置补偿方式,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开展。至于农村拆迁补偿立法工作,目前县级还没有立法权利。今后,我们将逐步建立健全征地拆迁补偿制度,完善现有的补偿安置标准,力争做到在拆迁补偿安置上既不损害群众利益,又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推进全县城镇化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4日
2018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