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函〔2018〕15号
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
陈玉琴、顾钊、马友祖、马万智、赵建章、杨满堂、马国雄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学前教育补助资金公平分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对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举办的具有办园资质、面向大众、行为规范、收费合理、质量较高的民办幼儿园进行申报,县教体局、财政局成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的民办幼儿园具备《甘肃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所涉及的定向测评指标,测评分数达到65分以上,可以入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等级认定范围。分为普惠1级、2级、3级和基本达标级。提高审核、实地考察和评审,初步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并将认定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逐级公示、审核,下达指标。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效期为三年。
你们提到的幼儿园收费、集中采购玩教具、扶持少数民族幼儿园等建议将助推我县学前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一是我县民办幼儿园收费与相邻县区相比较低,已经评估的普惠性幼儿园月生均180元至200元之间,基本能够运转;二是2015年以来甘肃省助推教育扶贫政策的加大,为全省所有在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甘肃籍适龄幼儿在园甘肃籍幼儿按每生每学年1000元标准免除全省在园幼儿学前教育保教费,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每生每学年再增加1000元补助,这些政策的落实,加快了学前教育发展的步伐;三是我县列入23个深度贫困县之一,2018年又改扩建97所公办幼儿园,基本达到行政村幼儿园建设全覆盖,但是个别审批的民办幼儿园保教设施设备急需改善,我们将积极争取普惠性补助政策,改善符合标准的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
感谢你们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2日
2018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