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函〔2018〕18号
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
田溪、潘连公、刘芳委员: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开放中小学校活动操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开放中小学校活动操场确实能够缓解目前人民群众体育健身资源短缺的问题,也能极大地提升社会公共资源的使用率。目前,我县城内的运动场所遇到比赛和协会训练活动都在开放使用。但就全县开放学校活动操场我县条件还很不成熟,教育部等十部委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17条为“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明确规定了无关人员禁止入内。另外,还有责任问题和成本问题。群众在学校体育场所锻炼时,发生意外伤害或者口角,发生斗殴,学校脱不了关系,更没有处理这些事情的责任、能力;校园体育场所开放后势必会产生费用,如场地、器械损坏维修费用,卫生人员、管理人员的工资等费用,需要相关体制机制来保障。
感谢你们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2日
2018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