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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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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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3068050L/2020-1127  时间:2020-11-27 10:36:56 来源:  作者:
 

张自然资源函〔2020〕88号
 
张家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
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
 
杨万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境内森林资源丰富,林内生长养着大量的陆生野生动物,
 
  加之近年来各项林业生态工程的相继实施并取得成效,森林面积持续增加,林内生活的各类野生动物种群逐年扩大,数量逐年增加。但野生动物尤其是野猪等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日益增加,对此类情况经过调查认定后,签写《甘肃省陆生野生保护动物造成损害情况登记表》、《甘肃省陆生野生保护动物造成损害现场勘查笔录》、《甘肃省陆生野生动物损害补偿认定意见书》,附相关乡镇村委会意见后,逐级上报,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补助。今后,我局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准绳,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加大力度宣传,在县城街道及林缘区乡镇、村组下发各类宣传书籍与宣传画近1000册,宣传保护野生动物工作意义,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保护的野生动物思想认识。我局及两林场成立野生动物保护、疫源疫病监测管理人员70人,强化管理,划分区域,责任到人。每周在各自辖区巡护1--2次,填写巡护日志。此外,每年我局资源站联合县森林公安在野生动物集中活动区域进行巡护、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行为,保护野生动物安全。结合机构改革,我局积极探索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多措并举抓落实,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张家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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