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民警提醒:扒窃类案件有这些特点-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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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民警提醒:扒窃类案件有这些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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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5746650H/2019-0517  时间:2019-05-17 12:08:41 来源:  作者:
 

  在当前的各类刑事案件中,扒窃案件发案率很高,严重危害了公众的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张家川县公安机关深入分析各种扒窃案件的作案特点,认真查找反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研究打击扒窃犯罪的有效对策,为有效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提高人们的防防范意识,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扒窃案件的特点作了总结。

 
  一、扒窃案件的作案特点
 
  (一)受侵害对象多为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较弱的人群,主要是老人,妇女以及外地旅客等。
 
  (二)发案场所多在车站,商场,饭店和公交车站、医院。据侦查员在工作实践中的统计,发生在上述场所的扒窃案件约占各类扒窃案件总数的90%.
 
  (三)发案时间多集中于逢集,节假日。大量发案表明,扒手大多选择下列时间作案:第一,各乡镇逢集日高峰期。第二,节假日。第三,医院早上8点至11点。第四,春秋冬季节。
 
  (四)作案手段趋于多样化,惯犯作案经常实施反侦查,反跟踪策略。一人单独作案时,一般是在人群较拥挤的地方开始物色对象,乘事主不注意之机下手偷窃。二人以上结伙作案在公共场所,多是由一人先上前与事主搭讪或碰撞踩脚踢腿,麻痹事主的注意力,另一人则伺机扒窃。
 
  二、扒窃案件犯罪嫌疑人员特点。扒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多为吸毒人员,以青年和中年男性居多,而且多为吸毒人员,而这类人由于长期吸食毒品身患肺结核、肝炎、心脏病,淋巴类等严重疾病,不适合关押,这类犯罪嫌疑人抱着即使被抓了也关押不了的心理肆无忌惮的作案。扒窃案件追脏比较困难,赃物去向不固定。
 
  总之,侵财类案件,在加强打击和防控的同时,广大群一定要加强对自身的财物安全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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