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答网民关于“汽车LED前照灯强光太刺眼,使用需规范”的留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法定信息 >> 回应关切 >> 正文
工信部答网民关于“汽车LED前照灯强光太刺眼,使用需规范”的留言
字号:[ ] 【下载Word】 【下载PDF】
 索引号:4165419S/2021-0428  时间:2021-04-28 16:17:26 来源:  作者:
 

来自上海的网民“许*海”(手机尾号8509)说:现在有的汽车前照灯太亮,反光严重,导致前方司机无法正常查看车辆后视镜,眼睛会被强光刺痛、刺晕,对行车安全构成重大安全隐患。建议进一步规范LED等前照灯的使用,明确灯光限值,对现有过亮的前照灯进行整改、更换,确保行车安全。

工信部回复:

为适应行业发展需要,我国自2012年开始实施《汽车用LED前照灯》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中对LED近光灯和远光灯的配光限值提出明确要求,包括近光灯对方行车道驾驶员眼点位置照度、远光灯照度等,与此前实施的GB 4599-2007《汽车用灯丝灯泡前照灯》(传统卤素灯泡)要求一致。国际上,联合国法规UN Regulation No.112《关于批准发射不对称远光和/或近光并装用灯丝灯泡和/或LED模块的机动车前照灯的统一规定》也提出有关限值要求,在相同测试电压条件下,与我国限值要求相同。

LED光源具有寿命长、抗震性好、能耗低、结构简单、体积小、重量轻等特点,有利于车灯布置和多样化设计,近年来应用越来越广泛。

LED灯光照度等要求与传统卤素灯是一致的,与国际标准要求也基本相同,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驾驶员不合理使用近远光或进行非法改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LED前照灯等问题。后续,我们将继续跟踪标准实施情况,积极收集各方面反馈信息,不断完善有关标准,保障灯光使用安全。

  
 
 

 

版权所有: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备案号:陇ICP备12000553号-1  甘公网安备 62052502000101号 网站标识码:6205250002  网站地图

主办: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68号张家川县行政中心3楼  电话:0938-7886150  投稿邮箱:zjctougao@163.com

实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