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制度-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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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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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4993985W/2021-0330  时间:2021-03-30 16:10:18 来源:  作者: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依法行政、实事求是、统筹兼顾、与时俱进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制度,严格依法实施执法监察。
 
  2、按照《三定方案》的职责要求,依法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受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做好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3、合理确定执法对象,明确执法频率,大队每年初编制执法工作计划,各执法组每月编制检查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4、确定执法检查内容,将检查内容按照行业进行优化和细化,形成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执法检查标准,执法人员在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时,应依照进行检查,并以此为依据制作相应的执法文书。
 
  5、执法检查应当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合法有效执法证件。
 
  6、执法检查中(投诉举报),发现应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必须立案查处。
 
  7、执法检查使用国家应急管理部统一制式的法律文书,表述准确,填写规范,并妥善保管,归档管理。
 
  8、执法监察活动,不得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做到文明执法、依法执法。
 
  9、执法人员应遵守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和错案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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