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应急发〔2020〕01号
张家川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调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的报告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120号令)的精神,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依据《甘肃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与分级标准》[甘公消〔2010〕1号]和《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标准》,结合我县消防工作实际,现将下列二十七家单位列为张家川县二〇二〇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中一级单位0家,二级单位27家);确定火灾高危单位两家。
张家川县消防大队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7家(一级单位0家、二级单位27家)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级单位:(6家)
1、张家川县武汉商贸城;2、张家川县白马购物广场; 3、张家川县好又多超市;4、张家川县锦德瑞宾馆; 5、京都服装批发城;6、张家川县金华音乐餐厅;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二级单位:(3家)
7、张家川县第一人民医院;8、张家川县第一中学;9、张家川县养老院;
(三)国家机关
二级单位:(6家)
10、中国共产党张家川县委员会;11、张家川县人民政府;12、张家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张家川县委员会;14、张家川县人民检察院;15、张家川县人民法院;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二级单位:(5家)
16、张家川县电视台;17、张家川县邮政局;18、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甘肃有限公司张川分公司;19、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张川分公司;20、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张川分公司;
(五)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二级单位:(1家)
21、张家川县博物馆
(六)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二级单位:(1家)
22、张家川县供电公司;
(七)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二级单位:(4家)
23、张家川县中石油东关加油站;24、张家川县中石油西关加油站;26、龙山镇峰潮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2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天水销售分公司张家川油库。
(八)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二级单位:(1家)
27、太极集团甘肃天水羲皇阿胶有限公司;
张家川县消防大队确定火灾高危单位2家
一、张家川县第一人民医院
张家川县第一人民医院位于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解放西路2号,占地面积56695平方米,建筑面积22368平方米。住院楼内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二、太极集团甘肃天水羲皇阿胶有限公司
太极集团甘肃天水羲皇阿胶有限公司位于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上川工业园区,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419平方米。厂区设置有室外消火栓4个;厂房内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特此报告
附件:
张家川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