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木政发〔2022〕59号 木河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木河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法定信息 >> 安全生产 >> 正文
张木政发〔2022〕59号 木河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木河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号:[ ] 【下载Word】 【下载PDF】
 索引号:1485256P2022  时间:2022-05-25 09:14:42 来源:  作者:
 

张木政发〔2022〕59号
 
木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木河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现将《木河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木河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8日
 
木河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全面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张家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张家川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推动我乡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维护好全乡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要深刻汲取近期各种安全事故的教训,聚焦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的三十五条具体措施,紧密结合本乡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各方责任,提出工作要求,立即动员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水利、电力、消防、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文旅、体育、教育等行业领域要制定专项方案,尽快部署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全面自查。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生产工艺、危险作业场所,滚动组织开展全员、全方位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全过程建立问题隐患整改台账。对重大风险隐患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分级建立台账,并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委会办公室报备。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同配合,集中攻坚解决。对一时难以彻底解决的问题,要报告县安委会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由县安委会挂牌督办。
 
  对拒不整改的要果断坚决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措施。
 
  (三)督导检查。结合本乡镇实际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督查检查,督促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县安委会对我乡巡查和综合督查等工作。
 
  (四)“回头看”检查。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我乡镇结合实际加大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力度,对不放心的薄弱地区、部位和环节驻点督导,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对大检查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推动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确保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地见效,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检查内容
 
  (一)共性检查内容
 
  1.各村党支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各村党支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主持党支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党支部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等。
 
  2.各村委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各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是否把安全生产纳入重点工作,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主动协调跨地区、跨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分管人员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情况;其他村委会班子成员是否统筹推进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加强安全生产机构建设和组织保障、实际运行情况等。
 
  3.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各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是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
 
  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提出并落实安全责任清单;是否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及时明确职能交叉以及新业态风险的安全监管责任;是否推动有关部门抓实危化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全链条安全监管;是否对直接关系安全生产的许可事项实事求是开展评估等。
 
  4.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追究情况。检查安全生产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一票否决”制度落实情况;是否追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中不履行职责的党支部班子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是否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构成犯罪的是否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
 
  5.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笫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是否建立健全并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制度、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制度等;是否搞“挂名矿长”等弄虚作假手段逃避责任,对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落实行业禁入相关规定等。
 
  6.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检查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开展情况;重大风险隐患挂牌督否办情况,是否列出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并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是否严厉查处人员密集场所封闭安全出入、封闭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对整治不力或拒不整改的是否停产停工、追究刑责,对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是否及时报告等。
 
  7.项目审批安全红线把守情况。检查各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情况;是否存在“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情况,是否擅自降低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行业高危项目、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门槛,是否对东部沿海地区转移的部分传统行业严格安全监管等。
 
  8.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查处情况。检查各有关部门是否对高危行业领域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法出借资质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是否严厉查处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格追发包方、承包方的法律责任,是否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中资 质方责任。
 
  9.劳务派遣和灵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活用。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遗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情况;危险岗位是否严控劳务派遣员工数量,有关部门是否对相关情况较突出的行业领域部署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国有企业是否在有关人员管理上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等。
 
  10.“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是否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是否采取精准措施严厉打击矿山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客车和危化品非法运营、铁路安全保护区内私搭乱建等各种典型非法违法行为,是否依法依规从重惩处顶风作案、屡禁不改以及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是否加大曝光警示力度,是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加大“猫鼠一家”腐败行为查处力度等。
 
  11.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情况。检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以及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是否确定县级执法管辖企业名单并明确重点检查企业,是否针对事故暴露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是否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是否利用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对关停的矿山是否采取停止供电、派人现场盯守等。
 
  12.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情况。检查是否健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厘清不同层级执法权限情况;县乡两级监管执法队伍监管力量是否能够承担监管任务,是否存在层层下放执法责任等行为,是否简单撤并安全执法队伍,是否开展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各级财政支持等。
 
  13.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激励情况。检查是否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矿山、危化、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交通运输、消防等重点领域企业是否悬挂举报公告牌,是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是否及时处理举报,是否依法保护举报人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等。
 
  14.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查处情况。检查各有关部门是否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是否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直接负责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负责的人员从严追究负责,是否由上级安委会挂牌督办初步认定的瞒报事故并在必要时提级调查等。
 
  15.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检查各村党支部、各有关部门是否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经济况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情况,是否处理好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的关系,是否及时对特困行业纾困解难保障安全管理,是否发挥一线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是否做好各类事故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等。
 
  (二)专项检查内容
 
  1.非煤矿山。重点检查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果空区垮塌,露天矿山边坡坍塌等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关闭矿、停产矿、技改矿、基建矿等与生产矿落实包保、逐矿叮守、巡查等监管责任等情况“四位一体”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正常生产建设、长期停产停工、即将淘汰关闭、技术改造及资源整合矿山逐一重新明确日常安全监管主体落实情况。
 
  2.危化品。突出“两重点一重大”企业,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研判承诺公告、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落实情况以及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学历满足要求、特殊作业安全管控、设备设施完好投用等情况;检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专家指导服务以及各级督查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道路交通。从严治理货车、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等情况;加强凌晨、清晨时段的路面巡逻和检查执法,严查“黑包车”“黑客车”等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等工作情况;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安全监管,加大“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和设备维保等措施情况。
 
  4.建筑施工。重点检查吸取贵州毕节市建筑工地“1.3”事故教训,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履行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情况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转包、非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情况;严格重大项目安全把关,整治不顾安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行为等工作开展情况。
 
  5.燃气。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加强管道安全运行监测,推进违章占压处置和老旧管道更新改造等工作情况;人员密集的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以及餐饮等场所内燃气使用场所通风,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等情况,重点是餐饮场所液化石油气气瓶放置场所及安装情况、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管”等情况。
 
  6.消防。重点检查各村党支部干部消防安全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建立情况;村民自建房职能交叉和新业态风险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明晰情况,危化品、电动自行车、消防车通道等领域全链条消防安全监管落实情况;企业单位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情况;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影院、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群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设施运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等情况;高层公共建筑、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和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等问题整治情况;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情况,对照8类重点情形开展集中排查、问题整改等情况,“十个一律”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基层防火力量建设等情况;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防疫物资集中地等场所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7.特种设备。重点检查压力容器等各类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整治情况,包括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重大活动、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的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
 
  8.工贸。重点检查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是否健全,是否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是否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25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落实情况等。
 
  9.水利。重点检查防汛安全隐患整治情况;重点部位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对渠道、坝头等人员密集处开展隐患排查情况;渠道、坝头等重要危险部位按照要求设置禁止游泳、垂钓、攀爬等安全警示标识,隔离护栏等情况。
 
  10.教育。重点检查学校和幼儿园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制度健全、电器设施管理、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校园周边环境、大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疏散演练、安全教育开展、监控设备管理、校车安全管理等方面。整治学校周边非法经营摊点、非法网吧、非法文化经营场所、垃圾场及占道经营、“黑校车”等行为;检查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校外培训机构租住村(居民自建房火灾风险治理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情况;检查学校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情况;配合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和违规车辆接送或超员接送学生等行为情况;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排查实验室危化品存储管理、处置过期实验药品和危化品废弃物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集中宣传学习活动情况。
 
  11.文旅。重点检查大型文化演出活动、商业性演出活动、群众性文化活动演出准备情况等。
 
  12.农业生产。重点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农药使用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企业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与警示标志等配备情况及生产设备及安防设施运转情况等。
 
  13.畜牧。重点检查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安全生产审批备案制度执行情况;储存涉氨企业防爆和防泄漏安全设施配备和企业氨系统泄漏监测预警系统运行情况,以及消防、供电、制冷、液氨存储等设施设备检修保养情况;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生产车间、原辅料库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防设施运行情况等。
 
  14.商贸流通。重点检查餐饮场所、成品油、二手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商贸活动,逐行业、逐场所排查治理风险隐患情况。
 
  15.社会福利机构。重点检查社会福利机构消防设施设备配备、维护情况;存放易燃易爆物、堵塞消防通道、建筑材料防火等级不达标情况;排查整治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供暖设施设备、其他行业领域结合实际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内容也要相应列入专项检查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乡直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乡安委会负责全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乡党委书记李鑫、乡长马鹏同志任双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马文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村应急管理员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和协调。
 
  (二)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
 
  (三)强化检查执法。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督促指导、明查暗访、村级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企业自查自纠,按照“一报告双签字”原则,报送企业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多形式、多渠 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对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对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进行曝光,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大检查的良好氛围。

  
 
 

 

网站标识码:6205250002  备案号:陇ICP备12000553号-1  甘公网安备 6205250200010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230072

版权所有: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68号张家川县行政中心3楼  

电话:0938-7886150  投稿邮箱:zjctougao@163.com  网站地图

实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