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张家川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了各相关单位更好地理解该方案的相关内容,现就《实施方案》出台背景及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出台《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有效解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缺乏统一标准、事项进驻不全、办理程序不规范、硬件设施不健全、内部管理不到位、便民服务不便民等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方案》要达成哪些目标?
1.全县基层便民服务中心2020年7月底前建成率要达到80%,10月底前建成率要达到100%。12月底前全面完成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
2.通过线上政务服务平台和线下实体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建成覆盖县、乡(镇)、村(社区)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为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助推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实施方案》规定了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点)的哪些职责?
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点)主要职责是承担辖区内的政务服务工作以及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工作;负责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协调、监督政务服务事项的进驻和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策咨询;负责村(社区)内的一切党务及政务服务事项;接受县行政审批中心的业务指导和远程监管,统计汇总上报辖区内各村(社区)办件量(不含咨询类办件量),并于每月底准时上报县政府电子政务信息中心、县行政审批中心,配合推动“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
四、《实施方案》明确了哪些任务?
1.机构设置规范化。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点)要按其职责进行规范化设置。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群众和企业办事的综合性场所,是变“多门办理”为“一门服务”基层政务服务的主阵地。在此基础上,各乡镇要扎实推动政务服务向村“社区”延伸,全面完善村级(社区)便民服务点。村级(社区)便民服务点工作人员一般由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管理员、社区工作者兼任,主要承担村(社区)辖区内相关政务事项帮办代办服务,提供村级党务、村务以及相关政策的咨询解答等服务工作。
2.硬件设施规范化。一是落实公共服务场所。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因地制宜、节约实用”的原则,合理安排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点)办公场所,“示范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标准型”一般不少于70平方米、“简谱型”不少于40平方米。村级便民服务点面积一般不少于30平方米。暂时不能达标的,要创造条件,尽快达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场所要尽可能选在临街或靠近乡镇政府驻地的醒目位置,设置指示牌,方便群众办事。二是配置服务设施。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按照业务量,合理设置服务窗口数量,并按照便民服务的流程,设置服务引导、办事等待、窗口办理、后台管理等功能区,配备必要服务设施,接入各类业务网络,满足公共服务需求。村(社区)便民服务点硬件设施及窗口设置根据村情实际进行调配,有条件的村(社区)可参照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配备。
3.服务项目规范化。一是服务项目梳理与进驻。坚持“便民利企、应尽则尽、充分授权”的原则,以乡镇权责清单为基础,编制公开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统一进驻事项,确保将辖区内群众需求较大的事项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点)办理,并实施动态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党员服务、农技服务、职介服务等项目纳入办理事项。各乡镇对进驻事项要制定规范的办理流程和服务指南,并报县行政审批中心审核,统一版式印制后摆放到窗口,方便群众取阅。二是设置综合代办窗口。对一些办件量较少或乡镇一级无权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要设置综合代办窗口,制作代办委托书,在符合法律规定、手续齐全且办事群众自愿委托的前提下,积极推行全程代帮办服务。三是搭建网上办事平台。加大对政务服务平台和甘肃政务服务网点的使用率,实现省、市、县、乡(镇)、村(社区)五级共用一个平台一张网。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中心要积极协调指导,督促乡(镇)、村(社区)群众充分利用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投诉等功能,优化群众使用体验,积极探索网上代办、多级联办服务模式,实现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服务事项“全部上线、全程在线”,切实提高网上办件比率和效率。
4.内部管理规范化。着力加强服务行为规范化建设,从仪容仪表、语言规范、桌面规范、禁止性规范、导服标准、柜面服务标准方面实行柜员化服务,统一规范服务标准,形成“事事有标准可依、人人按标准履职”的标准化工作机制。所有办件均按“即办件、退回件、承诺件、联办件、补办件、代办件”6类进行分类管理,使流程管理规范化。各乡镇便民中心要注重加强制度建设,使制度管理规范化。进一步完善预约服务、帮办代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AB岗服务、投诉举报等“八项制度”;做到程序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结果公开,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运行。
五、《实施方案》的工作保障体系有哪些?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基层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编委办、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及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要强化担当意识,主动认领责任,重点从场所建设、人员配备、事项进驻、工作经费、推广宣传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推进,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班子成员要协同抓,明确建设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及村(社区)便民服务点规范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2.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县政府办公室要对各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点)建设情况和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要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对积极作为、落实到位、工作成效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工作落实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加强宣传,典型带动。各乡镇、各部门要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借助各类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基层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经验做法,提高群众对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点建设的知晓度和支持度,增强对基层政务服务工作的认同。各乡镇和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总结经验典型,打造服务品牌,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效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