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简明问答-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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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简明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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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rmzf/2023-00116 时间:2021-06-29 15:34:47 来源:  作者:
 

  一、为什么要制定《规定》?
 
  答: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决策责任,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二、《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答: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下简称决策事项)包括: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对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政府立法决策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不适用本规定。
 
  三、《规定》在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程序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答: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程序是《规定》规范的主要内容,集中体现了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的程序要求。一是规范决策草案的形成过程,主要规定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程序。二是明确合法性审查为必经程序。三是明确集体讨论决定为必经程序。
 
  四、为增强公众参与的实效,作了哪些规定?
 
  答:一是在听取意见的方式和对象上,规定可以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同时,对涉及特定群体利益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与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以及群众代表进行沟通协商,充分听取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二是在具体的程序要求上,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召开听证会这两种方式的程序要求作出具体规定。三是在公众意见的研究处理上,规定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对社会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研究论证,充分采纳合理意见,完善决策草案。
 
  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内容应当包括?
 
  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决策草案;
 
  (二)基本情况说明;
 
  (三)决策依据和理由;
 
  (四)反馈意见的方式和时间;
 
  (五)应当公示的其他内容。
 
  六、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限是多长?
 
  答: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需要缩短期限的,应当在公开征求意见时说明理由。
 
  七、决策事项具有哪些情形,需要召开听证会?
 
  答:决策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策承办单位可以举行听证会:
 
  (一)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决策方案存在较大分歧的。
 
  法律、法规、规章对召开听证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八、《规定》对听证会召开的程序有哪些要求?
 
  答:听证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公开举行:
 
  (一)决策承办单位介绍决策草案、依据和有关情况;
 
  (二)听证参加人陈述意见,进行询问、质证和辩论,必要时可以由决策承办单位或者有关专家进行解释说明;
 
  (三)听证参加人确认听证会记录并签字。
 
  决策承办单位应当根据听证会记录制作听证报告,听证报告包括召开听证会的基本情况、听证参加人的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等内容。
 
  九、为提高专家论证的质量,作了哪些规定?
 
  答:一是明确专家论证的基本要求。专家、专业机构应当独立开展论证工作,客观、公正、科学地提出论证意见,并对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依法履行保密义务;提供书面论证意见的,应当署名、盖章。二是明确选择专家的标准。决策承办单位选择专家、专业机构参与论证,应当坚持专业性、代表性和中立性,注重选择持不同意见的专家、专业机构,不得选择与决策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专家、专业机构。三是健全专家队伍管理机制。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规范相关管理和运行制度,健全专家诚信考核以及退出机制。未建立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的,可以使用上级行政机关专家库。
 
  十、专家论证的时间是多长?
 
  答:决策承办单位应当根据决策事项的性质、内容、复杂程度、时间要求等情况,给予专家、专业机构合理的研究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提供论证所需的资料。
 
  十一、为充分发挥风险评估的作用,作了哪些规定?
 
  答:一是在风险评估的方式方法上,要求运用多种方式、科学方法,充分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对决策实施的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二是在风险评估的成果形式上,要求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形成风险评估报告,明确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三是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上,要求把风险评估的结果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决策机关认为风险可控的,可以作出决策;认为风险不可控的,在采取调整决策草案等措施确保风险可控后,可以作出决策。
 
  十二、风险评估单位应当就哪些决策事项进行评估?
 
  答:风险评估单位应当就决策事项的下列风险进行评估:
 
  (一)社会稳定风险,包括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或者过激敏感事件等情形;
 
  (二)公共安全风险,包括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害或者其他较大社会风险隐患等情形;
 
  (三)生态环境风险,包括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或者次生自然灾害等情形;
 
  (四)财政金融风险,包括可能造成大额财政资金流失、重大政府性债务、区域性或者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等情形;
 
  (五)其他可能引发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社会安全的风险。
 
  十三、《规定》对风险评估程序如何要求?
 
  答:风险评估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除县政府指定的评估主体外,决策承办单位或者负责风险评估工作的其他单位为评估主体。
 
  (二)决策承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组织由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社会组织、专业机构、专家学者,以及决策所涉及群众代表等参加的评估小组进行评估。
 
  (三)决策承办单位制定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与内容、评估标准、调查对象、评估步骤与方法等,并提供评估所需的基本保障。
 
  (四)评估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公示、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就决策事项听取各方面意见。对受决策影响较大的企事业单位、群体、有特殊困难的家庭和个人要重点走访,当面听取意见,并讲清决策的法律和政策依据、决策方案、决策可能产生的影响,以便群众了解真实情况、表达真实意见。
 
  (五)评估小组分门别类梳理各方意见和情况,对决策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和风险可控性进行全面深入研究,查找社会稳定风险点,参考相同或者类似决策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情况,预测研判风险发生概率,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激烈程度和持续时间、涉及人员数量,可能产生的各种负面影响,以及相关风险的可控程度。
 
  (六)评估小组根据分析论证情况,按照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个类别,确定决策实施后可能造成的风险等级,作出评估报告。
 
  (七)评估报告经县委政法委审查备案后,决策承办单位将评估报告,连同决策事项一并提请县政府审议。
 
  十四、什么是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答:决策草案应当经决策承办单位负责合法性审查的机构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对国家尚无明确规定的探索性改革决策事项,可以明示法律风险,提交决策机关讨论。
 
  十五、合法性审查的审核机构是什么?
 
  答:承办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具有法律专业人员提出法律意见。决策草案在提交集体讨论前,应当由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十六、合法性审查主要审查哪些内容?
 
  答:合法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一)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二)决策草案的形成是否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三)决策草案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
 
  十七、什么是集体讨论?
 
  答: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策草案,会议组成人员分别发表意见。政府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可以作出通过、原则通过但是需要作出部分调整、再次讨论、不通过等决定。
 
  十八、重大行政决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怎么办?
 
  答:决策执行单位发现重大行政决策存在问题、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决策执行中发生不可抗力等严重影响决策目标实现的情形,应当及时向决策机关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漏报。
 
  十九、如果违反《规定》,应该负什么责任?
 
  答:决策承办单位或者承担决策有关工作的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履行决策程序或者履行决策程序时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由县政府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决策执行单位拒不执行、推诿执行、拖延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或者对执行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瞒报、谎报或者漏报的,由县政府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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