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形成过程
按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第二批)资金计划和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甘农财发〔2021〕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形式下发各乡镇、相关部门贯彻执行。
二、主要内容
将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第二批)资金计划545万元参照第一批测算分配到各乡镇,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21〕10号)文件要求,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一是要做好惠民资金管理系统录入、审核和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推进农户基础身份信息、补贴项目乡镇数据、代发银行查询数据等信息共享,提升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各乡镇务必于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二是要建立数据上报机制,将补贴发放明细情况(包括补贴乡镇村组、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金额、发放银行以及兑付时间等),形成完整的数据资料,于7月20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三、具体要求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21〕10号)文件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做到补贴对象精准、补贴标准测算准确、补贴发放及时,规范发放流程,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资金通过“一卡通”不折不扣发放到农户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