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形成过程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和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印发2020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形式下发各乡镇、相关部门贯彻执行。
二、主要内容
(一)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一是组建专业化服务运营团队提升服务运营水平。二是升级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大数据系统。
(二)人才培训体系建设。一是乡村电商服务站点运营服务能力提升培训175人。二是本地电商企业培养实用型电商人才培训100人以上。三是开展创新创业普及培训500人次以上。
(三)县镇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一是升级优化县镇村三级物流服务运营体系。二是提升县镇村三级物流服务站点负责人运营服务能力。三是升级完善农村物流信息管理平台。
(四)供应链管理体系建设。优化完善张家川县农产品供应链追溯体系,融合农产品生产、质量分级、采后处理、包装配送等环节,推进张家川县本土网货标准化、产品无害化的规范化管理。
(五)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体系建设。一是乡村两级电商服务站点负责人运营能力。二是提升镇村两级电商服务站点经营收入。
(六)农产品品牌营销体系建设。一是扶持培养张家川直播带货“网红”5人。二是优化张家川县农产品品牌化体系建设。三是优化完善“1+10”公共品牌培育建设。四是加强对区域公用品牌的宣传营销和推介。
张家川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项目总资金额度为60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500万元,县政府配套资金100万元。根据我县实际和前期项目实施情况,以“一中心五体系”为总体框架,共分六个部分实施。
三、具体要求
(一)启动阶段(2021年1月-5月)。县商务局负责制定后续工作实施方案,上报省市商务部门备案,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及相关部门负责配合项目实施。
(二)实施运营阶段(2021年6月-10月)。承建企业根据标书承诺事项和时间安排进行项目建设,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
(三)验收评估阶段(2021年11月-12月)。项目建设工作全部实施完成后,按相关要求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并聘请第三方对综合示范项目进行验收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