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形成过程
按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耕地地力波爱护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形式下发各乡镇、相关部门贯彻执行。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所有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
(二)补贴资金的分配。以2019年各乡镇粮食播种面积和各乡镇2017-2019年度三年平均粮食产量计算分配各乡镇的补贴资金。
(三)补贴面积和粮食产量的界定。按照甘农财发〔2020〕17号文件精神和我县实际,粮食播种面积以2019年张家川县统计年鉴分乡镇耕地面积为基础,补贴面积以家庭联产承包地面积为基础,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三年平均粮食产量以2017-2019年张家川县统计年鉴分乡镇粮食产量为基础。
实际补贴面积以当年实际开展农业生产的耕地为准,对撂荒的土地一律不予补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三、具体要求
各乡镇在收到本《方案》后7日内向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上报本乡镇实施方案。同时严格按照惠民资金管理系统工作流程填报系统,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乡镇主要领导签写承诺书对上报资料内容真实性负责。各乡镇在资金到位后及时督促乡镇信用社营业厅尽快将资金兑付到农户“一折(卡)通”账户,并将信用联社营业网点发放成功清单和惠民资金管理系统导出发放清册并由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盖章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