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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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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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rmzf/2023-00081 时间:2023-02-02 09:08:23 来源:  作者: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随着机构改革的落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职能的调整和有序运转,根据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2019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的颁布实施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的重新修订,为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和预案的编制、实施和管理提供了新的指引,明确了新的方向。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效有序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全面提高我县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组织事故救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政治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进行了编制修订。预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注重预防、平战结合、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的原则,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在我县行政区域外,但对我县可能造成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在制定总体思路上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坚持加强党的领导,明确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负责制。二是坚持强化预防预警和应急保障措施。三是坚持压实政府分层级应对责任,强化部门应急责任。四是坚持统一领导,明确县级和县级层面以下组织指挥机制。五是坚持突出企业基层,落实风险管控、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责任。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10月,县应急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启动了《张家川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修订工作。在完成《预案》初稿后,先后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部门、单位意见,对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的意见,在《预案》修改中进行了补充完善。于2022年12月9日张家川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后印发。
  
  四、工作目标
  
  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协调联动、平战结合的事故灾难的救援工作机制。
  
  五、主要任务
  
  《预案》共分十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故分级、预案体系组成、修订及支撑性文件,对工作原则和事故分级进行说明;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对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指挥部成员的职责进行明确;第三部分是预防预警,包括重要信息报告、预警信息发布、预警信息处置;第四部分是事故报告,明确了报告时限、报告内容;第五部分是应急响应,包括先期处置、响应级别、事发地政府先期响应、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响应、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响应、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响应;第六部分是应急处置,明确具体的抢险救援方案,实施伤员营救、抢险排险、现场维护和控制危险源等工作信息;第七部分是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事项包括人员安置、事故赔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处理、恢复重建等。第八部分是保障措施,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各方面的保障;第九部分是其他事项,包括宣传、培训、演练和责任追究;第十部分是附则,术语说明等附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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