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三年内将逐步分类解决代课人员问题-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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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三年内将逐步分类解决代课人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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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13914629N/2018-02507 时间:2018-11-20 16:15:00 来源:天水日报  作者:
 

天天天水网讯【特约记者闫锁田】近日,天水市印发了《关于解决中小学代课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于2020年前逐步解决2003年9月25日以前县聘且一直在岗的代课人员问题。

通知指出,我市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将严格遵循“有情辞退、合理补偿、培训转岗、择优招聘”的原则,三年内分步解决代课人员问题。

一是择优招聘为公办教师。从2018年开始到2020年,将符合条件的代课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教师类公开招聘范围,拿出专项计划用于招聘代课人员。择优招聘的公办教师需持有教师资格证,在小学(幼儿园)具有中师或中等专业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初中学校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并具有我市户籍。被授予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和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的人员,直接公开考核招聘为公办教师。

二是探索多途径转岗使用。凡参加事业单位教师类专项公开招聘没有录用或未取得教师资格、学历不符合教师招聘条件的代课人员均可参加县区组织的转岗考试。同时,在农村公益事业岗位选聘中,优先安排在岗代课人员。

三是稳妥做好辞退补偿。未被招聘录用、转岗安置代课人员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做好辞退补偿工作,辞退补偿按照代课人员实际代课时间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四是积极扶持创业就业。落实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大力扶持代课人员开展自主创业,扶持有条件的代课人员积极承办行政村幼儿园和创办民办幼儿园,并在相关优惠政策和资金奖补上给予倾斜。       

同时,推进在岗代课人员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职业能力培训等方面享受与在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积极争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每年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省级培训项目中选调一定数量的优秀代课人员参加学习。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健全农村教师补充机制。积极落实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着重培养面向边远农村学校“下得去、留得住”的教师。探索实行供需挂钩、定向培养机制。完善“特岗计划”“师范生实习支教”“三支一扶”等支教计划,落实向边远乡村学校轮换派遣合格教师的机制,有效拓宽乡村教师补充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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