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遇到问题咋解-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 中央政策解读 >> 正文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遇到问题咋解
字号:[ ] 【下载Word】 【下载PDF】
 索引号:7530954E/2019-0110  时间:2019-01-10 10:55:18 来源:  作者:
 

    从1日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开始实施。就纳税人咨询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问:在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时,发现“任职受雇信息”中出现自己从未任职的单位信息。

答:可能是纳税人的身份信息被冒用了。纳税人可以在APP上点击该单位名称,并通过右上角的“申诉”按键发起“申诉”,不影响办涉税事项,也不增加税收负担。同时,税务部门将尽快核实处理涉税信息冒用问题。

问:对单位员工提供的信息,财务人员是否需要逐项核实?

答:纳税人自己对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因此,作为扣缴单位的财务人员,不需要逐项进行核实。

问:目前不能确定本人房贷是否符合扣除条件。

答:尽快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如果来不及报送也没关系。对1月1日之后符合条件应当享受而未享受的扣除,可在纳税人向单位报送相关信息后的年内剩余月份补充享受。(记者 吴秋余)

  
 
 

 

网站标识码:6205250002  备案号:陇ICP备12000553号-1  甘公网安备 6205250200010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230072

版权所有: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68号张家川县行政中心3楼  

电话:0938-7886150  投稿邮箱:zjctougao@163.com  网站地图

实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