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康复方案(试行)的通知》解读-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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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康复方案(试行)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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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8800271V/2020-0309  时间:2020-03-09 16:31:50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出院患者的康复工作,改善患者的呼吸功能、躯体功能、心理功能、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及社会参与能力,规范康复操作技术及流程。我委印发了《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康复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康复方案(试行)》)。

《康复方案(试行)》明确了出院后患者的康复场所,如指定的康复医疗机构、社区、家庭等。同时,针对新冠肺炎出院患者主要发生的呼吸功能、躯体功能、心理功能、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及社会参与能力等障碍,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评估方法和治疗方法。此外,对康复的禁忌证、患者治疗过程中需立即停止的情况、患者合并其他疾病时应注意的情况、高龄患者需注意的问题作出了特别说明,对重症、危重症患者和轻型、普通型患者出院后康复提出区别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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