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下午,张家川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县规划委员会主任马筱宁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赵东红,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赫金梅,县政协副主席李江宏,副县长马创成出席会议。县政府办、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和张家川镇、胡川镇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研究审议了《张家川县县城规划区内个人建房管理暂行规定》、西城片区项目用地、三宗出让土地规划指标和胡川工业园区工业用地规划指标。
会议强调,要加大规划实施管理力度,加快修改完善和印发执行《张家川县县城规划区内个人建房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县城城区内个人建房的建设规模、建筑密度、层高、外观等建设要求,严格规范审批。要把规划管理贯彻到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强化建设方案审查到竣工验收全流程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对规划审批后不按要求建设,依法予以拆除。要以《张家川县县城规划区内个人建房管理暂行规定》实施为契机,加大对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力度,加强规划跟踪落实,及时发现和消除违法违章建设的苗头,保障城乡规划建设的正常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