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首要位置,注重各级干部法治能力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主要内容,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纳入年度述法、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和法治督察的重要内容,加大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到实处。各乡镇、各部门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通过专题讲座、辅导解读、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重点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结合实际学,树牢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意识,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今年,政府常务会前学法23次,各级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共380余次。县长作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为主题的专题法治讲座,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各类法治讲座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班65场(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实现了全县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培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覆盖。
(二)持续深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张家川县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党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积极发挥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深入系统谋划,强化统筹调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同心同向、同频共振,有效凝聚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合力,认真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办有关工作制度和职能要求,定期向委员会报告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增强与各协调小组间的沟通协调、配合联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审议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议题3项。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能,把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纳入党委(组)年度工作计划,根据《2023年张家川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实化细化量化工作措施,增强计划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切实把本乡镇、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做到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通过会议方式开展了2023年度集中述法工作,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察5次,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一)政府机构职能持续优化。持续加大数字政府建设,全县数字政府建设形成“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规划部署、统一基础设施、统一服务平台、统一安全策略”的框架体系,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完成全县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平台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改造,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各乡镇配置政务服务自助终端机16台,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充分发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作用,积极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全程网办率”和“三减一优”指标,持续向着全部“全程网办”政务服务目标迈进,1408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9.02%,全程网办率达98.95%。全面推行集中服务模式,实现受理、审批、办结“一站式”服务,设置了“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办不成事反映” “陇商通一键响应”等专窗,批准设立了人社、公安、公积金和退役军人4个服务分厅,全力促进县级政务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和高效运行。全面推动政务服务向乡镇、村(社区)延伸,15个乡镇设立“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262个行政村(社区)全部设立了便民服务点,实现了群众日常办理的高频事项就近能办、多点可办、网上通办。
(二)“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全县政务服务领域全面深入开展,对市县级承接、取消、调整、下放的21批行政审批事项组织开展“回头看”,分四批公布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事项197项,共认领县级政务服务事项1408项,乡镇级服务事项62项,村级(社区)服务事项37项,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数据省市县乡同源。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扩大“双随机”监管覆盖行业的范围,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监管精准化水平不断提高,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加快,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提升。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深入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优化营商环境配套制度建设,全面实施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自主申报和查验,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承诺,实现企业登记注册、发票申领、职工参保“一窗通办”,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企业开办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紧紧围绕“主动创稳”行动和“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活动,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全面落实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规定和“两轻一免”清单制度,组织实施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市场主体营造宽松和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畅通市场主体反映问题的渠道,实质化开展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工作。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行政决策制度情况
(一)重点领域立法成效明显。立足民族地区实际,注重“小切口”立法,持续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积极配合县人大立法工作,公布施行《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启动《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供热用热管理条例》立法计划,民族地区特色立法实现新突破。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天水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严格按照《张家川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坚持合法性审查、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和上报备案、定期评估清理等管理制度,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各乡镇、各部门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杜绝了违法行为的发生,2023年清理现行规范性文件3件,公布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备案,按要求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全部录入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平台。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依法决策程序机制,落实《张家川县人民政府议事规则》《张家川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政府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健全政府重大政策出台前向本级党委和人大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合法性审查机构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严格落实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及监委、审计、司法等部门负责人列席常务会议制度,自觉接受监督,确保了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行政措施公开、公正、合法。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35件重大事项全面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选取张家川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张家川县科技馆及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开展实施情况后评估,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县政府聘请法律顾问3名,15个乡镇、34个机关单位落实了法律顾问制度,255个行政村、7个社区“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实现了全覆盖。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及时修订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落实“两轻一免”制度。公安部门对14类轻微违法行为实行警告处罚,不予罚款计分,道路交通事故符合快处快赔条件的走快速理赔程序,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市场监管部门在严守执法监管底线红线的前提下,对67种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城市管理执法部门通过建议、提示、解释、告诫等方式,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自觉守法,规范经营秩序。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和公示制度。行政执法机关结合行政执法情况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对外公布行政裁量权基准,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依据、程序以及执法对象、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亮证执法”、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行为。制定《张家川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张家川县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监管,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跟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抽查行政执法部门自查案卷2101宗,评查优秀案卷203宗(行政许可40宗、行政处罚163宗),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63件(行政许可4件,行政处罚59件),上报行政执法指导案例22例。组织全县1207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提高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实现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一)应急处突能力全面提升。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县新型应急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的意见》等,修订完善了《张家川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总体预案》和地震、火灾、生产安全等方面的应急预案。健全完善了情报预警、联合指挥、现场处置、舆论引导等工作机制,加强反恐和应急处置力量体系建设,及时调整更新了由县应急、公安、自然资源等17个部门组成的县级应急救援联队。不断强化反恐应急处突演练,以“大学习、大培训、大比武”活动为抓手,举办防灾减灾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应急处突专业知识专题培训班,反恐应急处置、指挥体系运行机制、应急力量拉动、综合保障等能力不断增强。有效管控公共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深入开展命案治理和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有效预防减少了“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发生。深入开展中小学校等各类重点场所安全防范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持续加大安全生产及内部安保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对全县递寄物流行业的清理整顿和安全检查,严格落实“三个100%”制度,深入实施“雪亮工程”,“平安张家川”建设成效显著。
(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成绩。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力实施法律服务便民工程,持续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和12348甘肃法网深度融合发展,扎实开展“法援惠民生”专项行动,推进公证便民服务,提升公证工作质效,联合县检察院挂牌设立县法律援助中心驻检察院工作站,持续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4件,组织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广泛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电信诈骗、抵制高价彩礼等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活动395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0余册,提供法律咨询2900余人(次),免费代写各类法律文书450余份,办理各类公证案件335件,参与全县重大行政执法事务7次。
(三)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县共建立各类调解组织291个,调解员1320人,以推行“群众说事干部解题”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主动创稳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等专项活动,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980件,调解成功2973件,调解成功率为99%。畅通群众信访投诉渠道,专门开通县长服务热线,严格落实诉访分离制度,依法规范办理及终结信访案件,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信访工作保持了“六降一升”的局面。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理念,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促使行政复议案件尽量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认真落实《甘肃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施办法》,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报告制度,与麦积区法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督促指导全县各乡镇各行政单位做好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23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件,审结9件,经调解自愿撤回申请6件,参与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实现100%。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全县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自觉接受党委、人大、政协、司法及社会舆论监督,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坚决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充分吸纳政协意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障行政权力依法行使。健全完善“两案”办理机制,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政协委员提案208件,及时落实张家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1条,按期办复率达100%。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督促行政执法各部门依法履职,开展专项监督检查5次,抽查行政执法部门自查案卷2101宗,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63件。强化财政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按照“无预算不支出”原则执行预算项目,依法开展县本级年度财政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持续跟踪审计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财政、扶贫、农业、生态环保等15个领域政务信息。强化内部专门监督,不断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力度,全县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房屋拆迁安置、项目审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纪委监委不定期对重点领域、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明察暗访,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规定,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进一步靠实。
2023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述法,全县上下按要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教育、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利用“张家川花儿”、“付川小曲”普法,培育了许多特色亮点,但与中央省市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着以下不足:一是依法决策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部分单位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五大程序”有走样、变通和选择性执行等情况。有的部门、乡镇政府落实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不到位,工作力量薄弱,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发挥不充分。二是政务服务和行政执法还需持续规范。个别重点执法单位“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没有得到全面落实,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配备不到位,柔性执法理念还没有完全树立。一些部门政务服务流程还需进一步规范和优化,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一些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与人民群众期待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基层行政执法改革还不够到位。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法治专业人员不足,机构改革赋权乡镇后,乡镇综合执法队伍执法能力不够、承接能力不足,赋权事项落实不够全面。四是法治宣传教育和基层依法治理还需进一步加强。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够到位,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一些典型经验和做法总结提炼、宣传推广不到位,特色亮点较少,社会知晓率还不够高。
2024年,我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一要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张家川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坚持实体审查和程序审查并重,加强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层级指导,推动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公共政策措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重大行政决策中的智力支持作用,切实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二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纳入法治政府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加大对“三项制度”考核比重,量化细化考核标准,持续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制度保障、执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保障。三要全力推动基层行政执法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精神,推动解决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上的突出问题,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规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行为,督促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建立协调衔接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推进违法线索、证据材料、执法标准、处理结果互通互认,不断提高基层行政执法效能。四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八五”普法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全民普法教育,持续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继续深化国家、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充分发掘法治文化资源,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施“法治文化一地一品”工程。丰富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依托张家川普法公众号、今日头条媒体平台,及时推送法律法规和工作动态,让群众了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特色亮点、经验做法,不断提升普法工作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