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6日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海洲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法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推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力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张家川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