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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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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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rmzf/2023-00241 时间:2023-01-23 10:23:48 来源:  作者:
 

2022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严格落实常务会前学法制度和法治讲座制度。制定了《2022年县政府领导学法计划》,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12部法律法规,作为今年县政府领导学法的重点。组织会前学法27次,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法11次,举办县(区)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讲法治专题讲座1期,在天水电视台举办“一把手”谈法治栏目1期,各乡镇各单位开展会前学法共219次。二是落实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对拟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和廉政法规考试。三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各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组织会前学法93次,举办法治讲座43期,完成15个乡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办理,组织1396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培训考试,组织全县1000余名公务员开展网上学法用法工作。四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印发了《张家川县2022年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在校学生参加全国“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等活动,全面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关于“书香张家川”建设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510余人,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扫黑除恶、养老诈骗、抵制高价彩礼、薄养厚葬陈规陋习、以案释法等主题宣传活动和青少年法治教育360场(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22000余份(册),大力推进“一县一品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示范创建工作,借助“张家川花儿”文化的独特优势,创作了法治文化作品“张家川花儿普法”。全县221个中小学校全部聘任了法治副校长,近距离为青少年学生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努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358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多证合一”,实现“一网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办理”,企业开办时间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1日办结率达到70%。全面取消企业名称预核准,实施网上自主申报,企业登记实现全程电子化,网上名称自主申报通过率达98%,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间,以“多规合一”为基础,加强信息共享,进一步压减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事项和材料,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时间均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坚持投资项目审批便利化,对重大项目实行投资决策并联审批,审批时限压缩在20个工作日以内。及时承接调整下放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取消下放调整行政权力事项17批次167项。推进权力下沉,向乡镇下放公共服务事项62项,向村级下放公共服务事项43项,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等事项实现“就近可办”。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分3批公布告知承诺制事项117项,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80项。二是大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各乡镇全部成立综合行政执法队,有效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三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调整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实现监管全覆盖。各乡镇、各部门共计划开展随机抽查107批次,计划抽查市场主体400户,检查完成223户,检查结果已经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四是强化信用监管。通过“信用张家川”网站定期公布信用红黑名单,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五是打造政务服务“综合超市”。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要求,共设公安、人社、退役军人、公积金4个服务分厅,设立税务办理、医疗报销、项目并联审批、不动产登记、商事登记、综合事务服务6个办事服务区,推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散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窗口服务模式,让“部门内部转”“干部跑”代替“群众跑”,极大提升了群众获得感。共设置72个前台审批服务座席,20个后台审批座席,进驻窗口部门35个、事项1448项,工作人员106人,满足全县所有涉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部门进驻办公使用,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一站式”“一门式”服务。认领县级权限内“最多跑一次”事项91项,可实现办理的61项,占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的67%。建立标准化体系,明确审批流程和材料清单,编制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精制化标准化办事指南。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按照“六个一律”的要求,专题开展“五减”和证明项清理工作,坚决砍掉各类繁琐无用的证明和手续,减少重复提供、反复提供材料现象,解决“为审批而审批”怪象,县直部门平均跑动次数0.23,平均材料数2.91,承诺时限压缩比达64.54%,即办件率达25.15%。六是构建政务服务“高速公路”。推进行政审批系统与甘肃政务服务网张家川子站互通融合,疏通政务服务“神经末梢”。为增强乡村两级服务能力,制定《张家川县乡村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规范硬件标准和工作人员服务行为规范,加强县级服务大厅和15个乡镇、255个行政村便民服务中心(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构建上下联系、联通、联动的三级服务平台。将乡镇各站所事项全部整合进入便民服务中心开展窗口服务,设立社会保障、三农服务、建房审批等综合服务窗口,推行窗口管理模式和“一站式”柜台服务,实现“办事有阵地、服务有标准、效率有提升”目标。全面推广“四办工作法”,建立民事代办工作机制,各行政村确定代办员,为群众提供代办服务。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修订完善《张家川县人民政府议事规则》《张家川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土地征收、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机构设置等重大决策和重要行政措施,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政府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二是严格落实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及监委、审计、司法等部门负责人列席常务会议制度。自觉接受监督,确保了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行政措施公开、公正、合法。三是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全面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今年,共评估各类重大事项 32项,四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年初制定下发了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至目前,县委县政府聘请法律顾问3名,15个乡镇和28个机关单位聘请法律顾问40名,255个行政村、7个社区“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实现了全覆盖。强化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涉法事务中的合法性审查把关作用,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登记、合法性审查、上报备案等制度。今年以来,参与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11次,参与信访复查案件处理9件,参与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案件12件,审查涉法文件419件,清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5件,公布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目录和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发展、公平竞争审查、放管服改革、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计划生育法等方面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6次,

及时发现和纠正各乡镇、各部门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杜绝了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注重立法工作。今年积极配合县人大将《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规划,完成了草案征求意见稿。二是推动依法履职。完成县妇幼保健院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和张家川县马鹿河中小河流域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后评估工作。三是积极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县政府高站位推动,把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按照“五有”工作标准,调入工作人员5名,建成了行政复议接待室、听证室、档案室等220平方米的标准化行政复议办公室,建立完善了11项工作制度,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实落地,在全市率先实现了“五有”目标改革任务。四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柔性执法。公安部门对14类轻微违法行为实行警告处罚,不予罚款计分,道路交通事故符合快处快赔条件的走快速理赔程序,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市场监管部门在严守执法监管底线红线的前提下,对67种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城市管理执法部门通过建议、提示、解释、告诫等方式,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自觉守法,规范经营秩序。五是持续开展集中换发全国统一标准执法证工作,完成15个乡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办理,1396名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工作。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和涉企收费治理专项监督行动,六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查行政执法部门自查案卷2900宗,评查优秀案卷60宗,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3件,上报行政执法指导案例10例。

五、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明显加强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充分吸纳政协意见,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3件、政协委员提案118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生效裁判,反馈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麦积区人民法院司法建议3条,配合检察机关履行对相关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职责。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和效能投诉,不断强化督查问效,纪委监委不定期对重点领域进行明察暗访,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进一步靠实,法治政务环境不断得到优化。 二是强化内部专门监督,不断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力度。全县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房屋拆迁安置、项目审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纪委监委不定期对重点领域、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明察暗访,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规定,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进一步靠实。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推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涉农收费、土地管理、扶贫救济、惠农补贴、生态环境保护等15个领域50个分项信息。

六、乡村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县共建立各类调解组织290个,各基层调委会共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963件,畅通群众信访投诉渠道,专门开通县委书记、县长服务热线,严格落实诉访分离制度,依法办理信访案件,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信访工作保持了“六降一升”的局面,连续两年荣获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称号。成功创建省级行政复议办公室并积极探索构建具有张家川特色的“1+1+15+N”行政争议化解体系,成功化解行政争议4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7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9件,现已审结4件,正在审理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件,出庭应诉率为88.8%,胜诉3件,败诉1件,败诉率12.5%。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县、乡镇(社区)矫正委员会实现了全覆盖,认真落实司法部创建社区矫正监管中心规范化建设要求,在县司法局四楼设置综合管理区、监督管理区、教育帮扶区等三区18间功能室,占地520平方米的规范化社区矫正监管中心,配备了VR情景教育、AR人脸识别等10余种电子设备,为新时期社区矫正信息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硬件支撑,为加强刑释解矫人员无缝衔接管理,推进社区矫正监管及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政策,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提升应急处突能力,有效管控公共安全隐患,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动权,稳妥做好网络舆情引导管控,着力抓好宗教领域安全,全面深入持久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积极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建成各级综治中心263个,以推行“群众说事干部解题”活动为抓手,不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基层治理“精准度”进一步提升。持续加强“三治融合”体系建设,完善诚信体系建设长效机制,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建设有机融合,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引导村民规范践行村规民约,传承良好家风家训,助力乡村振兴,有效形成了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

七、党的建设持续加强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规定》,安排部署及时到位,坚持常抓常议,坚持依法行政目标责任管理。二是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今年以来,积极开展“一县一品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全县共培育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执法局、马鹿镇、刘堡镇、胡川镇6个示范单位,积极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三是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制定下发了《张家川县加强法治乡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方案》,新建法治文化广场13个,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个,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奠定坚实法治基础,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治理的浓厚氛围。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述法,全县上下按要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一县一品牌”创建,利用“张家川花儿”普法,积极探索具有张家川特色的“1+1+15+N”行政争议化解模式,培育了许多特色亮点,但与中央省市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着以下不足。一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没有得到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报备不积极不主动,执法人员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二是机构改革赋权乡镇后,乡镇对赋权事项的承接能力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个别单位对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一签了之的现象,部分单位的法律顾问对“三重一大”事项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不足,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不经常,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还未实现全覆盖,四是行政复议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案件纠错风险依然存在,个别单位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认识还不足,行政诉讼败诉现象仍然存在。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一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构建起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提高政府执行力。二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讨论。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三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不断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要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政府服务行为,加快服务政府、透明政府建设。五要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要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引导群众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要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引导人们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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