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工作报告 >> 正文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字号:[ ] 【下载Word】 【下载PDF】
 索引号:5802043U2022  时间:2022-12-31 15:21:34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2月31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爱铭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守司法权威和法律底线,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推动“四大检察”提质增效,切实增强检察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能力水平,助推平安张家川、法治张家川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张家川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网站标识码:6205250002  备案号:陇ICP备12000553号-1  甘公网安备 6205250200010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230072

版权所有: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68号张家川县行政中心3楼  

电话:0938-7886150  投稿邮箱:zjctougao@163.com  网站地图

实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