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县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持续深化法治实践,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核心内容和干部教育体系。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会前学法机制,全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10次,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12场。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科技创新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主持召开法治专题会议6次,将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确保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贯穿全过程、各方面。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密围绕全县发展大局,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遵循,进一步清理规范科技管理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科技项目申报、评审、验收全流程线上办理与“一窗受理”,压缩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效率。积极参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活动,主动对接企业需求,开展“送政策、送服务”上门活动。2025年全社会研发(R&D)经费投入达5700万元,完成任务的102%;创新主体培育成效显著,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家、复审2家,完成任务的167%,累计达18家;新认定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7家,完成任务的175%,累计突破29家;3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国家库入库评价,完成年度任务的135%。技术成果转化质效双升,全年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2.4亿元,完成任务的104%。科技招商取得突破性进展,签约产业化项目1个,总投资达1亿元,到位资金0.2亿元,为县域产业转型升级注入新活力。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为各类创新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与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并落实本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实施细则。所有重大科技规划、重要政策制定、大额资金安排等决策,均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年内完成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5项。外聘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合同审查、决策咨询等工作,专家在项目评审验收中的作用进一步凸显。决策过程信息依法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四)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资格管理,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组织执法骨干参加专题培训3次,聚焦《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专业法律法规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科技监督、项目检查等工作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积极运用行政指导、约谈提醒等柔性执法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全年未发生行政执法投诉和复议诉讼案件。
(五)依法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与矛盾化解能力。结合科技部门职责,修订完善应对科技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研判与应急演练。依托科技特派员队伍、科普宣传平台,在服务基层过程中融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职能,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与创新主体、科研人员的常态化沟通机制,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回应关切,依法妥善处理涉及科技管理的咨询与争议,维护良好科研秩序。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严格执行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工作制度。深化财政资金监管,刚性执行《张家川县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主动配合审计、财政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公开科技项目立项、资金安排、验收结果等信息。完善内部审计与监督机制,加强对关键岗位、项目审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七)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保障。调整充实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将法治建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加大对法治人才的培养力度,鼓励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1名同志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健全法治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学法用法、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普法宣传的精准性与实效性有待加强。面对科技工作者群体多样、需求各异的特点,现有普法宣传形式仍显单一,针对科研诚信、知识产权保护、数据安全等前沿、专业领域的精准化、案例式普法不够深入,导致部分宣传效果未能完全转化为工作实践中的自觉守法用法行动。
(二)运用法治思维破解复杂问题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随着科技创新活动的日益复杂,涉及的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与服务面临新的法律挑战。部分干部在面对此类复杂情况时,习惯于传统管理思维,运用法治方式谋划工作、处理矛盾、推动改革的前瞻性和创新性尚有不足,政策制定的合法性审查风险预见能力有待增强。
(三)科技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存在短板。科技领域法律法规专业性强、更新快,现有执法队伍人员数量有限,且多为兼职,系统性的专业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仍需加强,跨领域协同执法的机制也有待进一步完善,制约了执法效能的最大化发挥。
三、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聚焦思想引领,在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上再用力。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科技创新法律法规结合学习。举办“法治与创新”专题研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讲法、用法,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科技治理法治化的生动实践。
(二)聚焦服务效能,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求突破。 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探索推行更多“免申即享”、“精准推送”惠企政策。建立与企业常态化法治联络机制,针对性开展“法治体检”,帮助创新主体防范法律风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相结合。
(三)聚焦规范运行,在提升依法行政决策水平上促提升。修订完善内部依法行政工作规程,细化各环节操作标准。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中的深度参与。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及时清理不适应的政策文件。
(四)聚焦精准普及,在营造浓厚科技创新法治氛围上创特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科技活动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针对科研人员、企业管理者、农村实用人才等不同群体,开展分众化、互动式普法宣传。打造以案释法科技专栏,宣传科技创新领域典型法治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