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十二五商标战略发展规划-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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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十二五商标战略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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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rmzf/2023-00015 时间:2015-01-06 00:00:00 来源: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张政办发〔2011〕54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家川县十二五商标战略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市属驻县有关单位:

  现将《张家川县“十二五”商标战略发展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张家川县“十二五”商标战略发展规划

  为了全面推进我县商标战略的实施,提升全县商标的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推动张家川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结合我县商标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为抓手,以“商标兴企、商标富农、商标强县”为目标,以提高我县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为主线,以建立完善商标的创牌、运用、保护体系为重点,积极营造有利于商标培育发展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努力形成一批代表张家川优势产业和民族特色商标品牌,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张家川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企业主体原则。增强企业商标意识、提高产品质量、管理和营销水平,引导企业做好商标的注册、使用、宣传和保护工作,精心经营品牌,积极打造知名品牌。

  (二)龙头带动原则。加强政策指导,强化帮扶举措,支持优势企业、优势产业、优势行业争创全市知名商标、甘肃省著名商标乃至中国驰名商标,积极参加经济机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

  (三)科技创新原则。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增强商标的持续发展能力。

  (四)政策扶持原则。实施激励政策,对获得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政策扶持,激发广大企业和全社会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五)合力推进原则。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努力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争创、社会支持参与的格局,合力推进全县商标品牌建设。

  三、商标发展目标

  用五年(2011-2015年)的时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商标使用以及品牌培育、发展、保护工作机制,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名牌商标、区域品牌;充分发挥名牌商标的聚集、辐射、引领作用,全面加快我县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品档次,建立起以名牌商标为主导的经济增长品牌经济模式,使之成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力争到2015年,实现以下目标:

  (一)商标总量明显增加。全县有效注册商标年增长率不低于30%,力争到2015年底,新增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23件,其中农产品商标10件,旅游文化商标4件;全县商标注册总量达到33件以上,其中甘肃省著名商标总量达到4件,天水市知名商标达到6件以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达到1件,力争驰名商标取得突破。(具体任务指标见附表)

  (二)商标布局结构更趋合理。进一步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农产品著(知)名商标数量。全面实施“一所一标”工程,每个工商所年内至少引导、帮助辖区内一个农产品申请注册商标,每年在辖区内确定至少一个已注册的农产品商标,扶持其成为当地特色农产品商标,鼓励支持商标持有人争创全市知名商标和甘肃省著名商标。

  (三)商标发展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全县“全市知名、全省著名、全国驰名”的商标品牌梯次培育发展机制得到全面建立。“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社会支持”的商标发展格局逐步形成。县政府出台支持商标发展的政策文件和激励机制,对商标发展的投入不断加大,并将商标工作纳入全县的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商标培育和发展在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四)商标作用充分发挥。品牌企业对全县经济的拉动作用逐步显现,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借助品牌影响力,实现企业规模的快速扩张,逐步推动经济增长。农村通过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的运用,使全县特色农产品资源得到充分保护,促进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

  (五)商标环境不断完善。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市场主体的商标意识,商标文化氛围初步形成,支持商标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地方性商标法规规章进一步完善,商标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市场主体运用商标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商标发展的工作重点

  (一)积极发展特色农产品商标。适应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扶持农业企业走“公司+农户+商标”的发展路子。引导帮助以农业资源为依托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树立商标意识,鼓励更多农民和涉农企业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积极扶持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重点做好张家川的中药材饮片加工、马鹿山野菜等农产品商标;伊香拉面师、伊民电焊工、伊香烹饪师等特色劳务品牌商标,张川阿胶、皮毛加工及“张家川红花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特色商品商标的培育工作。加大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力度,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地域、民族特色、产业特色和集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农产品商标。鼓励农业企业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支持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充分发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在服务“三农”中的推动作用,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扩大市场知名度。

  (二)加快培育服务业商标。支持和鼓励商贸流通、人力资源、工程设计、旅游服务、房地产开发等行业树立品牌意识,引导服务行业不断创新理念,提高服务业管理水平,推进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服务,尽快形成一批具有民族特色和西部风情的服务业知名商标。

  (三)积极培育出口商品商标。鼓励和推动我县皮毛制品积极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参与国际通行的商标价值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大力开拓国际市场,争创出口商品知名商标。鼓励其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产品出口,扩大高新技术、高附加值及原产地证明商标、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出口,提高出口产品档次。

  (四)扶持培育传统特色商标。以弘扬民族文化、传承中华文明为目标,充分挖掘以民族文化、先秦文化等产业体系,扶持培育宣化冈、关山牧场、关山云凤山风景名胜区、马家塬战国古墓遗址等特色旅游,涛源村、十三花、张川锅盔等民族餐饮,牛羊肉、皮毛等畜牧产品研发及深加工,传统工艺制品、地方特色产品研发等领域和行业积极申报商标注册,保护民族地域文化特色的商标品牌。加强对全县“兴盛泰”、“大德昌”等老商号、知名商号以及商号资产的重启运用和保护,鼓励企业推进商号、商标一体化,提升“老字号”商标价值,弘扬传统民族特色商标的知名度。

  五、商标发展的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实施商标战略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具体任务,开辟绿色通道,实施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张家川县商标品牌战略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机构,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工商、财政、文广、农业、公安、工信、质监、畜牧、各乡镇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具体负责商标战略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切实抓好商标品牌战略发展工作,制定全县品牌发展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将商标战略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县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加大品牌工作指导力度。[page]

  (二)健全商标奖励扶持政策。进一步制定出台相关商标品牌培育和发展政策,加大奖励扶持政策,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2万元,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奖励1万元;对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单位奖励2万元,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奖励1万元;对获得甘肃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奖励1万元,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奖励5千元;对获得天水市知名商标的企业奖励5千元,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奖励3千元。通过以上奖励机制,提高品牌运作水平和企业创牌能力。并把实施商标战略纳入县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建立相关协调机制,把商标品牌创建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认真抓好落实。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在投资融资、技术创新、项目审批、信贷资金安排、企业改制重组等领域制定落实政策措施,大力扶持优势企业发展。

  (三)加强宣传和商标文化推进计划。一是大力宣传,提高全民对商标的认知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等法律法规,宣传商标在发展经济中的作用,宣传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重大意义,增强全社会的商标注册和保护意识,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提高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企业商标意识和创牌能力。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商标品牌宣传策划,提高企业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是进一步宣传特色农业,培育和扶持省级农产品商标品牌基地,鼓励传统特色农产品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四)加大商标保护力度。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建立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的快速反应机制和商标保护的绿色通道。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为主体,以高知名度商标企业、行业协会和消费者个人为辅助,强化工商、法院、公安、技术监督、知识产权等多部门联合,拓展跨区域商标保护网络,以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为重点的协作和监管手段,形成有力的保护机制。要站在服务“三农”的高度,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销售市场为重点,严厉查处侵犯农产品商标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业企业和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积极开展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和对商标印制单位的整治行动,抓印制源头,推行商标印制信用监管,规范商标印制行为。发挥舆论宣传监督作用,加大新闻媒介对驰(著)名商标企业的宣传和商标侵权行为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

  (五)密切协作配合,积极推进商标战略的全方位实施。县工商局作为实施商标战略的牵头单位,要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开展具体工作,工商、文广、工信、农业、畜牧、科技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实际,积极支持、培育我县富有民族特色商标的注册与保护工作,财政部门要对全县商标注册工作和驰(著)名商标申报工作给予适当的财力保障,工商、质监、公安等职能部门要加大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全面促进商标兴县战略的实施。

  附件:张家川县“十二五”商标战略实施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张家川县“十二五”商标战略实施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 到2015年目标任务

  新增商标注册量 驰名

  商标 著名

  商标 知名商 标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总量 其中农产品商标 其中旅游文化商标

  合计 23 10 4  4 6 1

  县局 3 1 1  1

  1

  城关分局 4 2   1 1

  新城工商所 4 2 1  1 1

  龙山工商所 4 2 1  1 1

  梁山工商所 2 1    1

  恭门工商所 3 1    1

  马鹿工商所 3 1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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