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人常发〔2021〕7号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常征任职的通知
县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17日决定任命:
常征为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家川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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