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发〔2010〕57号)和中共张家川县委、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川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委发〔2010〕21号)精神,设立张家川县统计局,为县政府主管全县统计事务的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增加服务业统计调查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县统计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统计体制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专项抽样调查和全县县情县力综合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并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数据。
(四)负责实施全县农村社会经济抽样调查工作。
(五)组织宣传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全县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查处统计违法违规行为。
(六)建立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评估、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为社会各界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七)指导和协调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和驻县市属各单位的统计工作;指导全县统计队伍建设,负责全县统计业务人员培训工作。
(八)建立和管理县级统计信息系统和统计数据库,指导各乡镇、各单位统计数据库和统计信息系统建设。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兴旺路1号县财政局办公楼1楼
负 责 人:马亚军
联系电话:0938-788618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