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自然资源局工作职能和联系方式-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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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自然资源局工作职能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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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2932238B/2021-0326  时间:2021-03-26 10:21:26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县自然资源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自然保护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相关管理办法。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管理。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管理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管理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管理。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管理及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与应用,推动建立不动产信息公开查询系统。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地、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落实城乡规划政策。组织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退耕(牧)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落实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林地、草原、湿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林地、草原、湿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林地、草原、湿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林地、草原、湿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林地占补平衡制度和占用耕地、林地补偿制度。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负责实施。开展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开展宣传教育、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退耕还林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编制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提出新建、调整全县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和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十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违法案件。
 
  (十六)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规划管理及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统筹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十九)划入职能。将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的职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县规划局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县水务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县农业局、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县畜牧兽医局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等整合
 
  联系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广场东路2号
  联系电话:0938-7812600
  负责人:铁升平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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