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优抚安置等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五)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相关政策。协调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七)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的事迹
(八)指导、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九)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广场西路3号县体育中心东侧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楼2楼206室
联系电话:0938-7818363
负责人:李国锋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