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张家川县连五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涵盖全乡政务公开工作各关键环节,确保内容全面、数据准确、表述规范。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连五乡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民生福祉改善等核心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治理效能、规范行政行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抓手,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健全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聚焦公开重点,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
(一)主动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坚持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精准公开导向,围绕乡政府核心职能与群众关切,细化公开目录,明确公开范围、内容、时限及责任主体。建立“起草—审核—发布—归档”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及时规范。2025年,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财政收支、人事任免、民生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领域信息,通过乡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2条,其中人事信息5条(含领导分工调整、工作人员招录聘用等)、工作动态48条(涵盖产业发展、环境整治、惠民服务等工作进展)、政策文件5条(含乡级配套实施办法、通知公告等)、工作报告2条(政府工作报告、乡村振兴专项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年度预算、年度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实现公开内容全覆盖、公开流程标准化。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环节管理,明确办理时限与工作责任,设立专门申请受理窗口及线上申请渠道,确保群众申请“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2025年度,乡政府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争议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持续优化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修订完善《连五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连五乡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配套文件,明确信息公开范围、保密审查流程及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二是聚焦民生关切,建立“群众点单—政府接单—公开晒单”工作模式,围绕教育医疗、养老社保、惠农补贴、就业创业等群众高频咨询领域,梳理公开清单,细化解读内容,通过图文解读、现场宣讲、线上答疑等方式,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三是加强信息归档,对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类别、按年度进行整理归档,建立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双重管理体系,确保信息可追溯、可查询。
(四)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升级
构建“线上+线下”多元化公开平台矩阵,提升公开便捷性与覆盖面。线上方面,优化乡政府门户网站功能布局,增设“政策解读”“政务服务”“互动交流”等专栏,确保信息分类清晰、检索便捷;依托“连五乡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政策资讯、工作动态、办事指南等内容,全年发布推文36条,阅读量累计达1.2万人次;推广应用政务服务一体机,在乡政务服务中心及3个行政村便民服务点部署设备,指导群众自助查询公开信息、办理高频政务事项,实现“就近办、自助办”。线下方面,升级乡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设置信息查阅区、申请受理区、政策咨询区,配备公开资料展示架、电子查询屏等设备,摆放政策文件汇编、办事指南等资料20余册;在14个村(社区)设立公示栏,重点公开村级财务、惠民补贴发放、项目建设等信息,全年更新公示内容156次,确保基层信息公开直达群众。
(五)监督保障机制健全完善
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双组长,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各办公室、站所及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建立“日常督查+季度考核+年度评议”监督机制,由乡纪委牵头,对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重点核查公开内容的合规性、准确性、及时性,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权重占比不低于5%,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干部奖惩挂钩,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59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0 | ||
| 行政强制 | 0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公开信息停留在“文件原文”层面,政策解读不够深入,缺乏案例分析、数据支撑和通俗化阐释,群众理解难度较大;对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的进展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公开不够详细,难以满足群众深层次信息需求。
2. 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多为兼职,缺乏系统的业务培训,对《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理解不够透彻,在信息筛选、保密审查、政策解读等方面能力不足,影响工作质量和效率。
3. 平台运维不够规范。线上平台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栏目设置不合理等问题,部分村(社区)公示栏内容更新滞后,线下公开专区的互动服务功能未充分发挥,“线上+线下”协同联动效果不佳。
4. 监督考核机制不够完善。考核指标多侧重于公开数量,对公开质量、群众满意度等量化考核不足;督查整改的闭环管理机制尚未完全建立,部分问题整改流于形式,长效性不强。
(二)改进措施
1. 深化公开内容,提升质量效能。聚焦群众关切,建立“政策解读+工作进展+成效展示+热点回应”全链条公开模式,对重要政策文件同步发布图文解读、视频解读,用案例、数据、图表等形式增强可读性;每月梳理群众咨询热点,形成回应清单并公开,确保公开信息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重点公开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惠民补贴发放、村级财务收支等群众高度关注的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素养。建立“常态化培训+岗位练兵+交流学习”机制,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邀请市县业务专家讲解《条例》细则、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内容;开展业务技能比武、案例研讨等活动,提升工作人员的实操能力;选派骨干人员到上级部门跟班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打造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工作队伍。
3. 优化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升级乡政府门户网站,优化栏目设置,增设“政策问答”“民意征集”等互动板块,实现信息“一键查询”“在线咨询”;加强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每周至少发布1条政务信息,开设“政务公开进乡村”专栏,推送惠民政策、办事指南等内容;规范村(社区)公示栏管理,明确更新时限(重大事项即时公开、常规事项每月更新),配备专人负责维护;整合线上线下平台资源,实现信息同源发布、服务同步推进,提升公开便捷性。
4. 健全监督机制,压实工作责任。修订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增加公开质量、群众满意度、整改落实情况等量化指标权重,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年度政务公开满意度测评;建立“督查—反馈—整改—复核”闭环管理机制,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员,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核销号;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http://www.zjc.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张家川县连五乡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张家川县连五乡高庄村32号连五乡人民政府办公楼107室,邮政编码:741506;咨询电话:0938-773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