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司法局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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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司法局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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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zjcrmzf/2024-00034 时间:2024-01-28 21:55:52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及省、市、县相关规定要求,现发布《张家川县司法局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县司法行政中心工作,以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主线,主动谋划、积极作为。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推动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助力建设法治政府、效率政府、廉洁政府、数字政府。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通过甘肃司法网、天水政法网、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天水市司法网、张家川县政府网站、张家川司法微信公众号、张家川普法今日头条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府信息140条,其中,政务信息129条,机构设置信息1条,政府采购信息10条。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及其材料目录54项;公开张家川县行政处罚指导案例6件,张家川县行政许可指导案例3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或者法人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专班人员,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更新完善《张家川县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对留言处置严格落实“经办人、复核人、审核人”三审制度,办好群众各项“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细致做好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管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做好各项保障措施。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政府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持续提升司法行政宣传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结合本单位职能,梳理工作流程,形成信息更新机制,及时发布信息,进一步完善张家川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成张家川司法微信公众号、张家川普法今日头条信息公开平台整改,加强内容建设,依托甘肃司法网、天水政法网、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天水市司法网、张家川县政府网站、张家川司法微信公众号、张家川普法今日头条等便捷的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发布司法行政工作动态、相关政策解读等信息,重点推送重要政策文件、重点项目建设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畅通互动渠道,听民意、聚民智、解民忧、凝民心,认真做好公众留言审看发布、处理反馈工作,走好网上群众路线。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局主要领导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加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专班成员,明确局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通过网站咨询、留言反馈、电子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落实专人参加县政府办组织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社会各界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评议结果为:满意。

2023年度,我局未受到上级部门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各类通报处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需进一步拓宽;二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仍需增加,公开内容需进一步细化。

改进情况:我局将着重抓好政务公开,深入贯彻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多平台、多渠道进行更广度、更深度的主动公开;二是继续加强局内信息公开负责股室与各单位之间的联系,及时将信息发布到网上,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三是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深入推进阳光政务;四是通过多途径、多渠道学习先进部门单位的政务公开经验做法,优先学习借鉴涉及面广、管长远的先进做法,结合实际情况、学以致用,将好的做法应用到本单位本领域工作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jc.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张家川县司法局联系(地址:张家川县滨河南路2号三楼办公室,邮编:741500,电话:0938-7886193,传真:0938-7886193,电子邮箱:zjcsf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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